极权统治最理想的对象,不是坚定的纳粹或共产主义者,而是那些对事实与虚构已无法区分的人。
—汉娜·阿伦特
陳光誠起訴了王志安。
這件事不必急著判誰對誰錯,法庭自然會給出答案。但我承認,我樂見它進入司法程序。因為那至少說明,言論不是完全漂浮在流量場之上,它可以被要求拿出證據,可以被迫回到事實層面。活人有回應的機會,有糾錯的渠道,有規則可以依靠。這不是什麼高尚的標準,只是文明社會的最低配置。
然後我想到霍金。
霍金已經去世。沒有法庭,沒有答辯,沒有澄清。他只能被拖出來消遣。名字出現在某些材料裡,就足夠被暗示、被影射、被反覆轉發,足夠被拿去製造一種廉價的道德興奮。對死人下手,是最安全的勇敢;對外國人下手,更安全;對一個無法反擊的人下手,最安全。我真正感到厭惡的,不是某個陰謀論,而是這種安全感本身。這樣的“揭露”究竟揭露了什麼?揭露了真相,還是揭露了我們對安全方向的依賴?
愛潑斯坦的案子原本可以被討論得很嚴肅:權力如何形成保護層,司法如何出現妥協,媒體如何把幾乎被淡化的醜聞重新翻出來。這些問題其實都值得追問。但在中共國,故事很快被改寫。焦點轉移到名單,轉移到人物,轉移到“你看,西方也一樣”。至於制度如何運作,責任如何分配,反而變得次要。
這句“西方也一樣”,其實非常省力。它不需要證明自己更好,只需要證明別人也不好。比上不足,比爛有餘。只要世界足夠混濁,誰還會在意水裡的沉澱?我並不否認,美國不是人間淨土。美國當然有逐臭之徒,也有權力交易,也有媒體操弄。人性並無國界,中國人和美國人本質上沒有差別,都會圍觀,都會起哄,也都可能在道德興奮中失去比例感。真正的差別,不在於人,而在於環境如何使用這些本能。
在美國,逐臭多半服務於市場和派系競爭,它會污染公共討論,但它不天然對齊某一個統一的權力中心。它可以被對手拆穿,可以被法庭審視,也可能因為造假而付出代價。那裡的逐臭之徒,未必高尚,但至少風險是分散的。
在中共國,逐臭更容易變成一種穩定的政治功能。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在拿錢,也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有明確任務。只需要劃出一條清晰的邊界:外部丑聞,安全;西方精英,安全;獵奇名單,安全。內部鏈條,敏感;制度漏洞,敏感;權力結構,危險。當邊界清晰,選擇就不再困難。久而久之,嗅覺就被分配了。人們不是聞不到,而是被引導著只聞某一部分。
也正因如此,我才會用“宵小”這個詞。我並不是把這個標籤貼在某個抽象的群體身上,更不是說所有人都一樣。我把“宵小”定義成一種行為模式:那些在這套邊界之內如魚得水的人,明知什麼能談、什麼不能談,卻專挑最安全的方向發狠;明知影射不能替代證據,卻把暗示當成武器;明知真正值得追查的是內部鏈條,卻把全部激情消耗在外部的臭味上。他們有時是自覺的,有時只是順勢而為,但結果一致:把公共情緒導向最安全的出口,並從中獲利——名聲、位置、流量,乃至被默許的存在感。這種東西任何社會都有,但在中共國尤其容易被制度利用,甚至變成一種默契的分工。
於是愛潑斯坦成了理想出口,霍金成了安全靶子。真正令人不舒服的問題卻很難持續存在。你要我點名,我就點名。“嫖宿幼女罪”這四個字曾經寫在法律條文裡,它不是段子,而是制度語言。語言本身就是價值的折射。唐慧為女兒維權為何如此艱難,鐵鍊女為何能在那樣的環境中存在那麼久,這些問題如果往裡追,追的不是某個人的道德瑕疵,而是整條鏈條如何被允許、被保護、被默認。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很難成為長期的狂歡?是因為不夠刺激,還是因為不夠安全?
外部丑聞可以被反覆放大,內部傷口卻只能短暫露面,這難道只是偶然?當調查空間有限,當議題壽命被人為縮短,逐臭自然成為最穩定、最安全的公共活動。宵小未必天生更壞,他們只是更擅長判斷風向,知道哪裡可以嘲諷,哪裡不能深挖;知道對死人發狠不會有後果,知道對外國人起哄不會觸線。這樣的判斷,是生存智慧,還是道德退讓?
美國不需要我為之辯護,霍金的清白本身也是無需證明的。我真正想問的,是另一個問題:當一個社會的公共議題總被宵小佔據,好人們的良善總被捏造的謊言摧毀,自覺看清真相的我們當真能覺得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我們真能用一句“誰也喚不醒裝睡的人”來為自己的不作為卸責嗎?這句話聽起來很通透,很清醒,甚至帶著一點居高臨下的悲觀智慧,但它也非常方便。它讓我們把責任推給他人,把不作為合理化成洞察力。既然叫不醒,那就不必再叫;既然無法改變,那就不必再說。
可是,如果公共空間被宵小佔據,難道只是因為“裝睡的人”太多嗎?還是因為願意開口的人太少?當謊言的成本極低,而辯駁的成本極高,我們是不是也在默認這種成本結構?當死人被拖出來消遣,我們選擇冷眼旁觀;當內部問題被迅速降溫,我們選擇轉身離場。這種克制,究竟是理性,還是退場?
也許我們確實喚不醒所有裝睡的人,但那是否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完全不對環境負責?中共不怕外部丑聞,它怕的是長期的、細緻的、耐心的追問。它怕的是有人拒絕被帶節奏,拒絕逐臭,拒絕把興奮當成判斷力。宵小之所以能長期存在,不僅因為機制允許,也因為旁觀者默許。當我們把“清醒”理解為退出,把“看穿”理解為沉默,那麼公共議題自然會被更大聲的人接管。
我不是在道德綁架任何人。我只是承認一個不太舒服的事實:環境不是抽象的,它由選擇構成。宵小的狂歡之所以穩定,並不只因為有人帶節奏,也因為太多人認為自己不必負責節奏。或許我們真的無法改變結局,但我們至少可以決定自己站在哪一側。下一次看到一場興奮得過分、方向安全得過分、卻對真正責任失語的狂歡時,我們是繼續說“喚不醒”,還是至少留下自己的判斷?這不是高尚與否的問題,而是自保,因為一個長期失去判斷力的公共空間,終究會反噬所有人。如果標準一再降低,如果證據一再被暗示取代,如果沉默成為默契,那麼宵小就不再只是別人的問題,那時候我們恐怕很難再說自己毫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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