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由心定 [樓主]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1640
威望:470 點
金錢:1244109 USD
貢獻:10950 點
註冊:2015-10-01
|
第二十一章 鸡尾酒 我呆在屋子里披头散发地写了一星期。这期间没有一个电话来打扰,没有人敲门(除了小四川送饭的服务生和一个收扫街费的居委老太)。我恍恍惚惚,像在一片泥浆上滑行,从这扇门到那扇门,从这种真实到那种虚构,我几乎没有付出过多的力气,是我的小说本身在推动我的滑行。 我放弃了修饰和说谎的技巧,我想把自己的生活以百分之百的原来面貌推到公众视线面前。不需要过多的勇气,只需要顺从那股暗中潜行的力量,只要有快感可言就行了。不要扮天真,也不要扮酷。我以这种方式发现自己的真实存在,克服对孤独、贫穷、死亡和其他可能出现的糟糕事的恐惧。 我经常趴在稿纸上睡着,把脸颊睡肿一块,有时在深夜墙上钟的银色针指向12点后,会有幻听出现。那种声音重复出现,像隔壁邻居家的那个中年机修工人发出的呼噜声,也像远处建筑工地上彻夜轰鸣的吊车的声音,又像厨房电冰箱静电器的声音。 有几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放下笔蹑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我希望那里面藏了一只老虎,它会向我扑过来,用那身金色的皮毛捂住我的口鼻,使我窒息,然后毫不犹豫地强奸我。 事实上我在这种无可言状的幽闭状态中得道升仙了。我想天堂也不过如此,自由自在,无所顾忌。没有男人会注意你的发型和衣着,没有人挑剔你的胸部是否丰满,眼神是否够飘,没有一个又一个应酬饭局要赶,也没有警察阻止你举止发狂,没有上司监督你的工作进程,没有黑夜白昼之分,也没有人再来榨取你的所有的感情。 我被自己的小说催眠了。为了精妙传神地描写出一个激烈的场面,我尝试着裸体写作,很多人相信身体和头脑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就像美国诗人罗特克住在他的百年祖宅里,对着镜子穿穿脱脱,不断感受自己的裸舞带来的启示。这故事可信与否不得而知,但我一直认为写作与身体有着隐秘的关系。在我体形相对丰满的时候我写下的句子会粒粒都短小精悍,而当我趋于消瘦的时候我的小说里充满长而又长,像深海水草般绵柔悠密的句子。打破自身的极限,尽可能地向天空,甚至是向宇宙发展,写出飘逸广袤的东西。 这也许对我来说犹如一句上帝的口号,但我还是在试着做。小说里一对男女在大火蔓延的屋子里抱作一团,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中心疯狂做爱。这是我众多前男友中的一个告诉我的故事,发生在他家附近。 担架抬出那对恋人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拥得很紧,烧焦炭化的身体嵌进了对方的身体,无法分开。男孩与女孩都不到20岁,是本市重点大学的学生,恰巧是个周末的晚上,女孩父母照例去天赡剧院看戏。男孩来到女孩家,他们总是在一起看电视,听音乐,聊天,当然他们会像所有年轻人一样做些温柔缠绵的事,然后那场大火从楼下的公用厨房蔓延开来,火势在木质建构的房子里很容易扩散,当夜的风又特别大,他们一直都没有觉察到危险,直到屋子里的空气突然燃烧起来。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的中心疯狂做爱。然后我的鼻子里真的闻到了那种焦味,还有燥热的绝望的气息。 我放下笔想,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在这房子里面会怎么样呢?无疑,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别无选择。惟有这种入骨入髓的方式可以抵御住对几秒之后就要降临的死亡的极度恐惧,在弗洛伊德的建立起来的形同垃圾的理论体系中,只有他提到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神秘关联是我深深信服的。 记得那次草地派对上马当娜当众问了一个问题,“如果1999诺查·丹玛斯的世界末日预言真的被证实的话,那最后你会选择做什么?”然后她大声地自问自答,“当然是Fuck喽!” 我的右手还握着笔,左手悄悄地伸到了下面,那儿已经湿了,能感觉到那儿像水母一样黏滑而膨胀。放一个手指探进去,再放一个进去,如果手指上长着眼睛或其他别的什么科学精妙仪器,我的手指肯定能发现一片粉红的美丽而肉欲的世界。肿胀的血管紧贴着阴道内壁细柔地跳动,千百年来,女人的神秘园地就是这样等待着异性的入侵,等待着最原始的快乐,等待着一场战争送进来的无数精子,然后在粉红的肥厚的宫殿里就有了延续下去的小生命,是这样的吗? 我用一种略带恶心的热情满足了自己,是的,永远都带着一丝丝的恶心。别的人用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来激励自己写出一部部传世经典之作,而我呢,则是涂着上好的“鸦片”香水,七天七夜幽闭在MarilyManson毁灭性歌声里自娱着冲向我的胜利。 也许这是我最后的小说,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玩来玩去玩不出什么花样,我快要完蛋了,是的,使生我养我的父母蒙耻,使小蝴蝶般纯洁无助的爱人失望。 7天之后,一个电话及时地把我从水底捞了上来。那天窗帘外面的阳光很好,风吹来附近长风公园里三色堇和苍兰散发的清香。编辑邓在电话里告诉我一个意外的消息,我原先那本小说集打算再版发行,同时这次是与别人的小说集放在一起,取名为“城市季风”系列书系。 “那么,印多少?”我缓慢地开口,一字一句,因为七天七夜里是没说一句话有些口舌不利落。 “定下来10,000,当然,这不算太好,但你知道现在市场不景气得很,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嘛。说实话10,000相当不错了,出版社一开始还犹豫,可我告诉他们,你的这本书第一版在不长时间里全卖完了。……”她谦虚地笑着,使得我不得不马上接口向她道谢。 “版税还是稿酬?”我问,我发觉自己脑子渐渐灵活了,好比一扇窗打开,外界的热闹、喧嚣、混乱包括空气中的结核菌,大肠杆菌等也都哗啦一下全进来了。这种乱七八糟的活力激活了我的头脑,我又暂时离开了小说的牢笼,暂时获释。 “这样吧,约个时间你出来一次,有几个书商朋友想见见你。”邓用和蔼的口吻说,“他们从我这儿听说你手头在写一个新长篇小说,很想跟你交流一下,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多多益善,你认为呢?”她似乎什么都替我考虑周详了,她能做到细致殷勤的,符合逻辑的跟着商品社会流通规律走的安排,我只需要安然接受这份随时随地到来的礼物就行了,我不知道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写作天分还是别的什么,我还是看不出有提高警惕的必要,于是谢了她,答应以后再给她通电话,约具体时间和地点。 接下来我给马当娜打电话,她还在床上,声音听上去含糊苍老,她听清是我打的电话后,使劲清了下嗓子,低声对身边的人(显然是男人)说:“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杯水好吗?”她问。 然后她问我前一阵子在干吗,我原原本本把去海口找天天,天天进戒毒所,我蒙头写作告诉她。她显然大为震惊,“怎么搞的?哦,天哪。”她深深吸了一口烟,长长的嘘声。 “事情正在好转,我相信他会恢复的。”我说,“你怎么样?” 她哼了一声,“还能怎么样?我的生活永远被酒精和男人包围,永远是个幻觉,只到有一天在迷天迷地里随风而去,——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会为此而感谢上帝的。对了,今天下午有空的话,我们碰一次面吧。我猜你的心里不好受,我也很长时间没见你了。去游泳怎么样?去东湖宾馆游露天泳,我有那儿的金卡。你知道,露天泳的好处就在于同时能娱乐别人和自己,女人想要简洁快速地吸引男人,除了大跳辣身舞,还有就是游露天泳!”她“哈哈哈”地笑起来,像好莱坞惊险片里的女主角。 “宝贝,对不起,我现在像条急吼吼的母狗,阿Dick那个小杂种可把我整惨了,元气大伤,好了,不说了,我开车来接你,还会有礼物送你。” 在蓝色的一汪水边,我和马当娜躺在帆布椅上,头顶着一片清亮的天,轻风拂面,阳光像一片蜜糖一样用恰到好处的粘度亲近着裸露出的皮肤。捂了一季的皮肤乍一下裸露出来显得苍白而缺乏说服力。我用浴巾掩住身体,注视着水里的男人。他叫马建军,是马当娜在非常戏剧化的场合下结识的。 某一个深夜马当娜在街上飚车,这个时候路上是车少人稀,是个可以发疯的安全时刻。当她将车逆向开进一条种满了漂亮梧桐的单行马路时,她意外地被从阴影里斜刺着杀出的一辆警车挡住了道。车上下来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宽肩长腿,长着像新版007主角皮尔斯·布鲁斯南一般的眉眼。当他对马当娜郑重其事地说“小姐,你犯了个错误”时也十足地像极了007的口吻,只不过他手里没有拿枪,也没有那种小小的邪气。 马当娜在路灯光下迷糊地看了他一眼,三秒钟后她就看上了这个漂亮警察。她乖乖地付了罚款,顺便把手机号码也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促使这位帅警察下决心与一个深夜乱开车的寂寞女人发生点关系,则不得而知了。 “他说他觉得我的手好看,当我把钱递过车窗的时候他注意到我有一双迷人的手,纤长,自皙,手指在钻戒光芒的衬托下就像被施了魔法,像石膏模特的一双假手。”马当娜低声说着,哈哈笑起来。我发现那双手与她的脸部反差极大,出奇地年轻,犹如豆寇少女所拥有的尤物。 “随他怎么说,反正他愿意跟我上床,做得很爽,每次他穿着制服来敲我的门,我就能在三秒钟之内湿透。”她看了看我,我正在出神。 “嗨,高兴一点,我们下水游泳吧。”她说着,走向泳池,扑通一下跳下去。此时,在水里游泳的人渐渐多起来,一对有着黑色汗毛和罗圈腿的日本男人浸在水里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摘下墨镜,掀开浴巾,露出红色的比基尼,红色配衬着苍白皮肤在阳光下就像一道流着奶油的草莓色拉。我急急地跳进水里,一阵轻柔透明的力托起我的身体,我在阳光下还是无处遁形,即使我闭上了眼睛,别人的目光还是可以穿透水面,看到这一道草莓色拉。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感觉为什么会变得怪怪的,陌生人看我半裸的眼神依然让我有本能的满足感,但一想到自己像道甜点一样愚蠢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的潜意识里又会变得怒不可遏,女权主义思想抬了头,我凭什么看上去像个徒有其表、毫无头脑的芭比娃娃?那些男人大概怎么也猜不到我是个已在房间里幽闭了七天七夜的小说家,他们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一点,在公众场合留意一个陌生女人只需要打量她的三围就可以了,至于她的头脑里装了些什么,这就像通向白宫有几级台阶一样用不着操心。 游完这场泳我的心情并未得到彻底的改善,特别是看到马当娜和她的警察男友眉来眼去打得火热的情景后,我偌感沮丧,在更衣室时我打起了喷嚏。 “小可怜,你内心的焦虑减低了内啡吠分泌,应该注意身体健康哦!”马当娜用一块大毛巾包住我,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你看我,交了男友后就从来没得过感冒,知道为什么?专家的答案是和睦的性关系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所以我不打喷嚏也不流鼻涕。” 她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她突然想起手袋里还有礼物没有拿出来,“等一等,给你一个惊喜。” “什么?” “闭上眼睛吧。”她大笑了起来,我闭上眼睛,心想没什么大不了,她总是喜欢玩噱头。 “好了,睁开眼睛吧。”她把一样东西猛地送到我鼻尖前,我退后一步,才发觉那是一个女性性用品,货真价实的塑胶振荡器,这还不算,她还打开包装,取出那粉红色的阳具,托在手掌上向我细细展示。 “哦,谢谢,我不需要这个。”我连忙说。 “我可没用过,是新的,阿Dick那小杂种离开我后,我原本以为我会用得着这东西,可我最后没用,这东西满足不了开在心里的那个洞。”她浮上一个怪异的笑容,仿佛又痛苦又淫荡,“——我指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但现在我又有男人了,而你现在却倍感郁闷,肯定寂寞难耐,令人同情,这东西用得着。” “不,不,谢谢。”我的脸都要红了,因为那东西看上去勃起得非常厉害,大得吓人。我心想我宁可用自己的手指,那更柔软可靠。 “收下吧,求你了。”她还在笑。 “不。”我也笑起来。 “好吧,你真是个淑女,但其实呢,我们在骨子里是相通的。”她一副看穿我的表情,咧嘴做了个丑陋的鬼脸,“说真的,约个时间一起去看看天天。……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好像一直在做噩梦,当然,他碰上了你,是一桩幸运的事,我清楚像他那样的人多么渴望爱情。” “……但我一直对他心怀歉疚,总觉得我是他的另一个噩梦,我们手拉手,像黑夜中的两个旅伴。” “亲爱的,别想太多,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这种不是其他女人能够对付得来的,事实上你与众不同,感到寂寞的话,打我的电话吧,我可以把我的男朋友借给你,或者三个人一起上也行。”她又是一阵大笑。这是她表达对正常生活蔑视态度的特有方式。我相信她能说到做到,尽管这是不可思议的,听上去令人感到一点点甜腥的恶心。 我们一起在台湾人开的杨家厨房吃了晚餐。席间她的警察男友似乎对我颇有好感,我能感觉他呷了一口红酒,然后拿膝盖顶我的膝盖。我不动声色,嘴里塞满了蝽子鲜美的汁液,脑子里想一个警察在床上有何异于常人之处?也许会把身下每一个女人都当成像不良公民加以狠狠镇压,其势也狠,其时也久? 我想着,舌尖泛起一股美妙的唾液,胃部有股特别的暖意,像被一只大手捏着。 马当娜大叫一声,“这是他妈的怎么回事?” 她火冒三丈,重重地扔下筷子。对面的膝盖突然停止动作,我忍不住想笑。 侍者连忙趋步过来。 “为什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东西?我打赌你们的厨师最终会变成秃头,我咒他一根毛不剩。”她粗鲁地对着一盆汤做着手势。 餐厅经理也过来了,他一连声地道歉,让侍者把她面前那盆飘着根头发的枸杞乌鸡汤端走。一会儿工夫又送上一盆新汤外加一道赠送的甜点。 晚上我到家发现包里还塞着马当娜送的礼物,肯定是她偷偷放进去的。 “真是个疯女人。”我想着,摇摇头,把那东西放进一个抽屉里。洗了个澡后,上了床。 睡意像月半的潮汐一样席卷了我的全身,这是多日以来最容易的一次入眠。我的天天,我的小说,我的焦虑,还有他妈的生活的难题,都统统扔到了无底洞里去,先睡一个好觉再说。 亲爱的CoCo,用不着忧伤,醒来以后又是一天之后的另一天。 第二天一早,隔壁的胖阿婆在我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一张明信片,她照例热心地替我拿上来。 我谢了她,走到沙发前坐下,信是天天写来的,明信片则是马克寄自墨西哥。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先看明信片,画面上是巨大像宝塔的仙人掌,矗立地在一片沙漠中,背面写着潦草难辨的英文。 “蜜糖,我出差到了墨西哥,一个有点脏但却十分带劲的地方,这儿随处可见大麻、三轮车和黑头发蓝眼睛的悲伤女人。我在饭店里吃了不少全世界最辣的非勃辣椒,下次吻你的时候你一定会被辣倒,我猜。 PS:我们的客户,一家跨国的耐压玻璃生产商很难缠,我还会去欧洲和我们德国本部的公司同事一起调查玻璃市场和客户指名要调查的一家竞争对手的情况。半个月后能见到你。 PPS:我打你电话都不通,考虑上因特网吧,我可以帮你申请一个Hotmail的免费信箱。 吻你!马克。” 我吻了一下明信片,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话一直挂着,我想他能猜到我在写小说。我对他一点都不用操心,他是这个主流社会里堪称中流砥柱的男人,英俊聪明,有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善于处理各种复杂辣手的社会关系,善于平衡自我(他是典型的天秤座),在与女人的关系上,他也是如鱼得水。 只要他愿意,我就算跑到南极岛,他也能想法与我联络上。 他身上的能力似乎是由宙斯赐予的,而天天,则与他完完全全地相反,他们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他们用投射在我身体上的倒影彼此交错着。 我在桌子上找到一把银色截信刀,通常我不用这种煞有介事的方式拆信,此时使用这种方式会让我从容一点。 天天只写了薄薄一张纸。 第二十二章 与书商约会 编辑邓再次打电话来,体贴备至地问我饮食如何,睡眠如何,写作进展怎样,然后问我可不可以去绍兴路上的一家叫“中国通”的咖啡店,与她和她的几个书商朋友见面。 我说好的。 车到了绍兴路,这是一条颇具文化气氛的小路,几家出版社和书店分置在路的两旁,取英文名为“OldChinaHand”的咖啡店以其置于四壁琳琅满目的书与30年代情调的古董摆设出名。咖啡店主人是沪上颇有声名的摄影师尔东强,光顾其中的客人不乏文化圈名流,记者、出版商、作家、影视制片人、歌剧明星、西方学者,像夜空的星星一样在优雅背景下闪烁发亮。书籍、爵士乐、咖啡香、古董的摆设同时符合了这座名城的艳情记忆和现代消费指南。 我推开店门,看见邓和几位男士在角落围桌而坐,坐下来,发觉其中的一位书商颇为眼熟。他微笑着掏出名片递给我,我这才想起他是谁。在复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他就是系学生会文艺部长,高我两届,曾是我当初暗恋的对象之一。因为经常戴一副意大利黑手党式的帽子和墨镜,外号就叫教父。 记得当时复旦有一出堪称上海高校首出沙龙剧的戏,名叫《陷阱》,教父担任那戏的导演,我排除万难,力克群芳,争取到了做女主角。借着谈剧本的理由我常常去教父的3号楼宿舍,坐在一张“谈心桌”(此桌因经常有人围而谈心故取名“谈心桌”)的旁边,瞪着一双因近视而雾朦朦的眼睛,凝视导演那英俊而雄辩的脸,幻想着他会突然住嘴,然后把脸隔着桌子伸过来,像块磁铁一样粘住我的双唇。 这幕场景远比任何沙龙剧更令人激动难捱,但它从未发生过,我太年轻,十分怕难为情,而他呢,事后我听说他喜欢上我们剧组的负责舞台设计的女孩。那女孩常挂一串银质钥匙,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跳华尔兹,笑起来脸上一左一右两个小酒窝,经常煞有介事地指挥男生拿着榔头,钉子满场乱转,对道具用纸似乎十分在行,常给“汇丰纸行”打电话,我私下里叫她“汇丰”。 “汇丰”把教父彻底迷住了,在大家沙龙演出前夜我亲眼见他们俩手拉手走在林阴大道上晒月亮。我的心情就像一首“伤心月光之歌”。 第二天正式演出时因化妆师临时有事没有能来,教父让“汇丰”给我化妆。只见她手拿一大把化妆笔,笑眯眯地走过来,像刷油漆似的给我上眼影、上腮红,又疼又别扭。 事毕拿来一面镜子一看,我几乎站立不稳,好好一张脸被涂得像马戏团的小丑,而教父帮腔说“十分好看”。于是旧仇新恨一齐涌上心头,我大哭一场宣布罢演,直到教父柔声细语地哄了我半小时。 他身上涂的古龙水像一种赔罪的语气一样熏得我甜蜜而伤感起来,然后新的化妆师给我上妆。当夜的演出十分成功,我演得有章有法,动情处泪如雨下,掌声狂起。 两个月后我就在毛主席塑像后的草地上结识了那个基督徒外加莎士比亚崇拜者外加性欲超人的前男友,就像前面写过的那样我们最终以撕破脸皮甚至动用有关安全部门的关系而告终。 回想起这前尘往事不可避免地有些愚蠢,但也是十分美妙受用。我想当初如果不是与那基督狂徒而是与教父谈情说爱,不知以后的历史是否会改写,我是否会碰到那么多事,是否会像现在一样疯狂地写小说,似梦非梦,暖昧不明地混迹于这城市中?谁知道? “嗨,教父。”我高兴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 “你越来越漂亮了。”他恭维着,此话虽然老套但用在女孩子身上总是屡试不爽。邓又把其他几位男士介绍给我,他们彼此都是朋友,在邓所在的那家出版社底下成立了工作室,名叫“左岸”,大概从复旦大学毕业出来的人才会想出这么个文绉绉的出自法国新浪漫主义运动的名字。 邓曾告知,“左岸”出过一套“千纸鹤”系列丛书,在全国书市上创下了销量新纪录。据有关审计部门估计,“千纸鹤”这个品牌的无形资产现已价值愈千万,听上去令人鼓舞。 我的心情陡然变得轻松起来,在这个城市或在那个城市时不时地遇见复旦子弟,总让我感到开心。燕园、相辉堂和邯郸路上的排排梧桐,上空飘来飘去的少年轻狂、自由、机智、没落贵族的气息,是复旦孩子们在长长的人生路上抒情天真的部分,也是赖以辨别同类的秘密标识。 “既然你们认识,那就太好了。CoCo,谈谈你手头的长篇小说吧。”邓急于切入正题。 “我读过你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读后感觉很奇妙,好像走进了一间四面墙上和天花板。地板都装着镜子的房间,映像不停地从这面镜进入那面镜子,四周的光线就像一条被困住的蛇一样来回游击。在精神混乱的内核中有匪夷所思的清晰动人的真实感,还有语言上的那种黑色的妖媚气质,看你的小说像经历一场……”说到这儿,教父压低了声音,“像经历一场美妙的性交。” 他颇含深意地盯了我一眼,“那种文本阅读具有诱惑性,尤其是对于受过高等教育那一层次的读者而言。” “文如其人嘛。”邓插话。 “您作品的市场定位可界定在高校学生和白领阶层当中,特别是女性读者会有敏感的反应。”教父的朋友说。 “可我也不知道究竟会怎样,我还没写完……” “听说以前就有不少读者写信给你?”教父问。 “还有寄照片的。”邓抿嘴笑,中年女人偶尔的娇态就像雨后鲜花倏而开放。 “形形色色的热情正是灵感的源泉。”另一个人说,“谢谢你们,”我喝了一口咖啡,目光从对面一架古董电话机上收回来。某种东西让我微笑起来,我轻柔地说,“我总算发现了身为作家的意义,至少当作家比当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要神气多了。” 玻璃窗外,天色渐渐晚了,几盏橘黄的壁灯依次亮起,教父提出去什么地方吃晚饭。邓推辞了,她上初三的女儿还在家等她去做晚饭,“她要考高中了,时间很紧,我得一直盯着她。”她向我们解释。 这时门外又进来几个男女,那个女人我经常在电视的谈心节目上看到,一年365天她有364天作张爱玲式哀怨才女打扮,颧骨高高的擦成啡红色,瘦骨伶仃,人影相吊的,在其他不少派对上也能时常碰上她。马当娜告诉我,此女子有过三打以上的洋情人,绰号叫“小旗袍”。教父与这些人都熟,打了一圈招呼下来,然后我们坐车去吃晚餐。 饭后教父问我住哪里,他可以送我回家。我不是笨女人,我看得出他在想什么,可不行,事过境迁,今晚我特别想一人独处。尽管他看上去依旧那么吸引人。 我们相拥而别,约定到时小说一完成就通知他。 “很高兴再次遇见你,也很后悔在复旦那会儿没追你。”他附在我耳边半真半假地低语着。 我一个人慢慢地沿夜晚淮海路步行,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子走一走了,慢慢地全身开始发热,我想自己毕竟才25岁,多年轻,像一张高额信用卡,一切可以先使用着,账到时再结。街上再多的霓虹灯也没有我绚烂夺目,路边银行的自动取钞机也没有我富足。 我走到百盛商场的地铁入口,在下面有一个很大的民营季风书屋,以品种齐全,从不打折的死硬作风着称,我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在星座属相占卜书专柜前停留一会儿,书上说1月3日出生的人个人魅力非凡,人称“美腿姐姐”,身心修复能力皆强,并预测2000年是我的快乐丰收年。这听上去着实不坏。 我又走到地铁站的Photome机器前,是个无人看管的小亭子。在马克的寓所就挂满了他从photom,自拍出来的漂亮前卫的一长排照片,其中的四张是他赤裸上身以站、蹲、伏、侧4个姿势拍成的自画像,每张照片上都是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头,胸,腹、腿而拼凑在一起看则有一种特别刺激的视觉效果,像机器人,也像被刀子肢解开来的人体,还有一套马克自称的“长臂猿”系列,他重复拍了一打手臂部位的映像,然后与上身连在一起大张的长臂,看上去像现代“泰山猿人”的翻版,NBA的明星迈克尔·乔丹更是要望臂兴叹了,非常的怪诞,非常的性感,我记得第一次在马克寓所里与他做爱的时候,墙上悬挂的这些照片着实给了我不少的冲动。 我往小孔里面投了足够的钱,四下闪光灯闪过后,大约5分钟的光景,我拿到了洗印烘干后的四张一联的照片,上面的脸分别表现出悲哀、愤怒、快乐、冷漠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我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女孩子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喜怒哀乐,她住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有什么样的人与她发生各种关系,她以何为生? 然后5秒钟后我的神志恢复了正常,这就像把放散到空气里的无形的魂魄重新收回了大脑皮层后面。我看了一眼手中的自拍照,小心地放进包里。 看看地铁站里的圆形电子钟,10点半了,可我依旧没有一点睡意,从火车站始发的末班地铁还有半小时时间,我从自动停票机买了张单程票,塞进自动检票机的口子,“啪”一下,绿色的车票从中间小孔弹出来,转动栅栏松开了,我走到楼梯下,在一排红色的塑料座椅中挑了干净点的坐了下来。 可以打一会儿瞌睡,也可以看一会儿四周的陌生人。我曾写过一篇叫《地铁情人》的短篇小说,大意是一个略显憔悴的美丽女人总是在人民广场上坐末班地铁时遇见一个干净整洁浑身有烟草味,香氛味,空调味的白领男士,他们从不说话,但无形中已有某种默契的感情存在,有时碰到一个人没有出现,另有一个人就会莫名地惆怅失落。直到有一天,因大冷下雪,车厢里地面湿滑,一个摇晃使女人自然而然地滑到了男人的怀里,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四周的人也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异常,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着,男人没有在他应该下去的站台下车。他跟这女人同时在终点站下车。在深夜的站台上吻了她,然后像真正的白领绅士那样向她道晚安,他走了。在考虑这个结尾时我颇费周折,我不知道是让那个男人与女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身体的亲密接触妥当,还是让他们上床成为亲密爱人更会满足读者的审美心理倾向。 结果这个故事在一本时尚杂志上发表后引发了不少白领丽人的反响,我的表姐朱砂代表她的几个同事对我的中庸折衷主义的结尾表示不满,“你应该让他们一点也不接触或者就彻底放纵心底的激情,可他吻了她一下,又彬彬有礼地告别扔下她一个人,这算什么呢?感觉像隔靴搔痒,不清不爽的,比霉雨天还难受。我们都能想象到他们两个人分开后会在各自家中的床上翻来覆去,彻夜难眠。现在的爱情故事都如此令人失望。”那时朱砂还没与前夫离婚,但已处于半悬于空中四处不着落的尴尬境地,她的前夫是她的大学同班同学。这几年下来他们彼此熟到没有一点新鲜感的地步,像左手与右手一样熟。 朱砂和几乎所有的白领女性一样在端庄娴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敏感而丰富的心,她们往往对自己的事业恪守职责,一丝不苟,对自己的私人生活亦抱有很高的要求,她们竭力朝心目中的现代独立新女性形象靠拢,即自信、有钱、有魅力。她们有更大的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的余地,她们喜欢爱立信广告中刘德华的一句话:“一切尽在掌握中”,也欣赏DeBeers广告中手戴钻戒散发自信笑容的职业女性形象,画外音是抒情的男中音,“是自信在闪烁,是魅力在闪光。” 末班车缓缓驶进了站台,在跨进车厢的时刻,我嗅到了一股好闻的男性的体味,正是我在《地铁情人》中描写的那样,“从他身上飘来混合着烟草味、香氛味、空调味和体味的气息,这股迷人的气息让她微微觉得头晕。”我情不自禁地扭头打量四周,我想小说中的人物真的要在小说作者面前自动现身了吗?可我无法确定刚才那气息从四周的男性中的哪一位身上散发,我放弃了这浪漫的念头,但的的确确地感觉到了城市生活中(尤其是夜晚)无处不在的细微摇曳着淡淡的美与淡淡的神秘感。 第二十三章 来自西班牙的…… “逐渐炎热的天气,蝉在老租界区的杨树上吱吱鸣叫,沾着灰尘和汽车尾气的石阶通向这个城市中那些秘密花园,古老豪宅和幽深莫测的昼伏夜出的时髦人群。高跟鞋走过长着青苔的弄堂,走过矗立着摩登大厦的街道,走过东南西北的梦境,咯噔咯噔的敲击声是这城市耳朵里最完美的物质回音。……” 在没有预兆的下午,我刚写下上述一段诗意的文字,门外传来清晰的鞋跟击地的脚步声,接着是低低的有节制的敲门声。一个陌生中年女人敲开了我的门。 她那身过于精致的打扮和卷着舌头带浓重异域色彩的口音,使我一瞬间就明白了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是谁。 “毕天天他不在吗?”她表情复杂地打量了我几秒钟,露出微笑,“你就是CoCo吧。” 我下意识地理了理披散在肩头的头发,手背上还有一两点墨水的黑色污渍,更要命的是我只穿了一件又薄又短的睡裙,透过白色的纤绵布面任何视力在0.5以上的人都可以察觉到我里面什么也没穿。我双手相叠,放在肚子上,尽量装作一切都很正常,把她请进了屋,然后钻迸洗手间以最快的速度从洗衣机里取出昨晚刚换下的内裤穿上,只能这样将就啦。对着镜子扎起头发,检查脸部是否有异,我从没有想过天天的母亲会这样突然地出现在这个房间里。 事情一开头就令人尴尬紧张,我到现在还没从正在写的小说中回过神来,我相信任何女孩子在男朋友的母亲突然来到他们同居的房子时都会有这样的惊慌,尤其当那个男孩因为染上毒瘾而被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可怕地方时,我该怎么对她说她儿子的事,她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会晕过去吗?会对我尖叫问我为什么没有看好她的儿子,为什么这么不负责任还优哉优哉地住在这房子里写自己的小说?也许会用指甲掐我的脖子。 我走进厨房找了半天,冰箱里几乎空无一物,咖啡瓶里只剩下一点点的咖啡末了,我心烦意躁地扫视了一眼四周,动手准备杯子,调匙,方糖,刮下那些棕色粉末,泡了一杯咖啡,表层飘着白色的泡沫,看上去像黑店里卖的劣质咖啡,我尝了一口,还好没有酸味。 她坐在沙发上,还在打量房间四周的布置,她的目光在挂在墙上的天天的自画像上停留了好久,那是天天画过的最出色的作品,他画出了自己双眼中如冰谷般透明的寒意,他的画笔中酝酿着某种难以捉摸的情感,他似乎在对着镜子描摹自己五官的时候,他在享受孤独中那股难言的愉快,他抛弃了镜中的男孩,然后又向那男孩注入施了魔法的血液,使他重生,使他像团雾气一样顷刻间升腾到了天宇最高处。 我把咖啡递给了她,她道了谢,毫不掩饰地盯着我看,“你比我预料的要好看,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大个子。”我笑了笑,内心七上八下的。 “唉,对不起,我还没有正式介绍自己吧。我是天天的母亲,你可以叫我康妮。” 她从手提包里取出一盒精装的古巴雪茄,我把一只打火机递过去,她小心地点上火,屋里弥漫着一股蓝灰色的烟雾,那股味道有点点刺鼻,但带着异域情调令人愉快,我们都放松了一些。 “我没有预先告诉你们我回来的时间,但我以为这样子比较妥当,我的儿子在信里说他不希望我回来。”她浮上一个伤心的笑容。保养得当的脸上几乎没有明显的皱纹,焗过油的头发乌黑发亮,剪着靳羽西那样的童花头,在海外生活多年的华人中年女性似乎都钟情于这样的发式,还有那样咖啡色的眼影,那样酒红色的唇膏,那样精致剪裁的亮色衣裙,可能是海外的生活风气鼓励她们这样隆重地修饰自我以弥补华人种族向来被主流社会轻视的边缘地位。 她长时间地凝视着天天的自画像,有种特别阴郁的表情像刚从深水里捞上来,接着她的目光移向那张从不整理的大床,我手足无措地坐在她边上,准备接受一切来自母爱的严厉审问。果然,她开口了:“天天什么时候会回来?……都怪我没预先打电话或写信来。” 康妮终于问到了正题,她的双眼里充满了期盼和不安,像个等着重要时刻来临的年轻女孩那样。我张张嘴,口干舌燥,“他……” “对了。”她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10年前我的儿子的照片,他那时候还是一张娃娃脸,个子也很小,等一下见到他,我恐怕是要认不出来了。” 她把那张照片递给我,我看到的是一个瘦弱的,眼神安静,穿一件咖啡色茄克,灯芯绒长裤,白色球鞋的少年,他站在一丛火红的美人蕉前,太阳光照下来,他的头发柔软发亮像蒲公英一样,随时都可以被风吹散,这是1989年秋天的天天,像以前我在梦中见到的朦朦胧胧的某一个场景,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一些色彩和气息上辨认出了踪迹。 “事实上,天天很长时间没有住在这里了……”尽管这些话很难出口,但我还是向她如实托出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的大脑里闪出一个又一个发着微光的飘行物,这是从记忆里蒸馏出来的伤感而热气腾腾的东西。 康妮手里的咖啡杯摔到了地板上,杯子没有碎,但她的绛红色的裙及膝盖已全湿透了,她脸色苍白,半晌没有说话,也没有对我尖叫,或做其他任何危险的举动。 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慰藉感,有另一个重要的女人来分享这份至深的伤痛之情,她看起来在竭力控制自己不失态。我跳起来去卫生间拿干毛巾来擦她裙子上的咖啡渍,她摆摆手,表示没关系或没有心情。 “我的衣橱里有干净裙子,你可以挑选一条合适的换上。” “我想去看看他,这可以吗?”她向我仰起头,无力的眼神。 “按规定这不行的,不过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出来了。”我柔声说着,再次建议她把裙子擦干或换下来。 “不用,”她喃喃地说,“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他变成那样子的,我恨我自己,这么多年来什么也没给他,我早就该把他接出去陪在我身边的,就算他不肯我也应该强迫他那样做,……”她哭起来,把纸巾掩在鼻子上哭。 “为什么你从来没想过来看看他,直等到现在?”我直率地问她,即使她的哭声感染了我,我的嗓子里有东西在一抽一抽的,可我从来不认为她是个称职的母亲,不管这个来自西班牙的陌生女人有多少难言之隐,有多少道不明说不清的往事,我无权去评判她的生活,她的为人,但我始终认为天天飘满迷魂暗影的生活与这个女人有致命的关系,他与她之间的关系就是婴儿与子宫间的那根腐烂的脐带,自从她抛家离子去了西班牙,自从她的丈夫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运回来,某种混沌不明的命运的轨迹,就横亘在她年幼的儿子面前,那是缓缓失去某种信念,天赋,狂热,快乐的过程,就像一具机体内部的细胞,缓缓失去抵御某种冷酷,腐蚀的免疫能力,母亲,儿子,烟雾,死亡,惊惧,冷淡,攫人的伤痛,一切都完全粘合在一起,有因必有果,如自然界的法轮常转。 “他一定是对我厌恶到了极点了,他对我敬而远之,尽量逃得远远的。”她喃喃自语,“如果我回来,他可能更恨我,他一直都以为我害死了他爸爸……”她的眼睛里陡然闪出一丝坚冷的光,像打在玻璃上的一滴冬雨。 “都是因为那个老女人造谣中伤,我的儿子宁可相信她的话也不愿对我多说一句话,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我寄钱给他是我惟一觉得欣慰的方式,而我又一直在忙于经营饭店,那一摊事,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赚来的钱都给我的儿子,那一天他也会真正明白世上最爱他的人是他的母亲。”她泪如雨下,瞬间憔悴之态已毕露。 我不停地递纸巾给她,我不能这样看着一个女人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女人的眼泪像银色鼓点组成的小雨,会用特别的节奏感染人,使旁观者头脑某处区域濒于崩溃。 我站起身,走到衣橱前,取出一条黑色一步裙,自从我在一年前买过这裙子后一直没穿过,我把裙子递到她面前,只有这样才可以止住她无穷无尽的眼泪,止住她越堕越深的悲哀想象。 “现在我虽然回来了,但他也不一定肯见我吧。”她低声说。 “你想洗脸吗?卫生间有热水,这条裙子看上去挺适合你的,请你换上吧,”我关切地看着她,她脸上有被泪水冲出的粉痕,绛红色裙子上咖啡色的污渍十分明显。 “谢谢!”她撂了下鼻涕,“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她伸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一络刘海,投手举足之间某种女性特有的精致优雅又恢复了。 “我想再要杯咖啡,可以吗?” “哦,对不起,”我尴尬地微笑着,“那是最后一杯,厨房里什么也没有了。” 临走前她换上了我的干净裙子,前后左右看看,尺寸倒是非常相合,我找来一只棕色购物纸袋,帮她把脏裙子放进去。她拥抱了一下我,说好吧,她会等着与儿子相会的那一刻,这段时间她和她的西班牙丈夫需要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合作,查看几处市中心的房子,看哪里最适合做餐馆,她把一张抄有和平饭店房间号与电话的纸条递给我。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我还有件礼物忘了带来,下次一定给你,还有天天的那一份。”她的声音很软,目光中含着一丝感激的光。某种体恤而默契的氛围存在于我们之间。到处都是经意或不经意犯下的错,到处都是缺憾与折磨,它们存在于我的身体里的第一条纤维,每一根神经,即使这个从天而降的叫康妮的女人手里真粘有她死去丈夫的冤魂,即使她的心灵真的曾被这种或那种邪恶之魔侵染过,即使有成千上万的真相终其一世都不能够揭露,即使所有你鄙视的、厌恶的、抵制的、谴责的,并希望转换成惩罚的事在心中源源流出……总有那么一刻,一种柔软而无辜的东西会抓住所有人的心,就像上帝的一只手伸出来,恍恍惚惚地对着世界做了个空洞无比的手势。 第二十四章 十年后的晚餐 干燥而炎热的这一天,接到马克电话后的1小时(他说他已回到上海,希望可以马上见到我,还问我想不想看一出德国的前卫小电影),天天回家了。他们就像月亮的阴面与阳面相附而存,彼此呼应,我生活中的两个重要男人依次回到了我的视野中。 天天一推门进来,我呆了一呆,然后我们二话不说,紧紧抱在一起,彼此的身体都分外敏感,看不见的触角伸向对方细细地感受着令人迷惑的那种强烈的生理冲动,来自于头脑中的爱,但爱又转瞬之间抑制住了这种冲动。 然后他突然想起来出租车还停在楼下,等着他下去付车费。 “我来吧。”我说着拿起钱包走下楼梯,给了司机40块,他说“找不出零钱”,我说“那就算了”,我转身走进楼房的门廊,远远地传来司机的道谢声,身后那一片融化似的白色阳光也在一晃之间舒缓了下来,眼睛重新适应了黝暗的层层楼道,走进房门时听到浴室里传来叮咚水声。 我走过去,倚在门媚上,边抽烟边看天天洗澡。热水使他的身体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杯草莓奶昔也像一个初生婴儿。 “我要睡着了。”他说着,闭上了眼睛,我走到浴缸边上,拿起海绵擦轻轻地给他洗澡,屈臣氏浴露散发着淡淡的林间草木的清香,一只小蜜蜂嗤嗤地撞击着被阳光染成葡萄酒颜色的浴室的玻璃窗,这样一种宁静摸得着,看得见,偶尔会像汁液一样泼出来。 我抽着烟,像听Kreisler的《爱之甜蜜》小夜曲一样看他沉睡中的纤巧俊美的脸和身体。他似乎已经恢复了健康。 天天突然睁开了眼睛,“今天晚上吃什么?” 我微笑着,“你要吃什么?” “糖番茄、西芹百合、蒜蓉椰花菜、土豆色拉、酱汁鹌鹑,还要一大杯巧克力冰淇淋,香草冰淇淋,草莓冰淇淋……”他满眼向往之情,粉红色的舌头吐出吐进。 我吻了他一下,“啊呀呀,你的胃口从没有这么好过。” “因为我刚从地底下钻出来……” “去哪里吃好呢?” 他抓住我的胳膊咬了一口,像一头小小的食肉类动物。 “和你母亲一起吃晚餐吧。” 他愣了一下,放开我的胳膊,一下子从水里站起来,“什么?” “她回来了,还有她的西班牙丈夫。” 他赤着脚跨出了浴缸,也不擦干身体径直往卧室走。 “你很不高兴吗?”我追过去…… “你以为呢?”他的声音很响,在床上躺下来,双臂枕在脑袋后面。 “可她已经来了。”我坐在他旁边,定定地看着他,他则定定地看着大花板。 “我懂你的心思,无需害怕这种复杂的场面,也不要厌恶什么,回避什么,现在就面对她吧,正视发生的所有一切。你需要的就是这样。” “她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只是个按时给我寄钱的女人,而寄钱给我也仅仅是她自欺欺人,减轻负罪感的一种解脱方式。无论如何,她永远只在乎她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生活。” “你喜欢不喜欢她这个问题我不关心也没有兴趣,我只在乎一件事:那就是你不快乐,而这又与你母亲脱不了干系。如果能早一天理顺你与她的关系,我就能早一天看到你发自内心的快乐。”我说着俯下身去抱住他:“求求你,摆脱身上所有的束缚吧,就像蛹咬破茧就变成了美丽的蝴蝶。爱你自己,帮助你自己吧。” 沉默。房间里有种奇异的深邃,像纵横交错的一个原野,我们拥抱着,越抱越紧,身体也越来越轻越来越渺小,直到紧密而小巧的花骨朵的幻象布满了头脑四处。 然后我们静静地做爱,用不能趋于完美但也永远无法被替代的方式做,他的腹部苍白而平滑,几乎可以像玻璃一样映出我的嘴唇,那像柔柔燕草般的阴毛,发出小动物般(比如小兔子,他的属相生肖)热烘烘甜丝丝的腺素的味道。我用另一只手抚摸自己,感觉到那里逐渐变得肥厚而灼热起来。手指和嘴唇滑过的地方,就能燃起幽密的蓝色的小火花,带着湿漉漉的唾液带着温情飘忽不定地吻过去,混乱、空虚、遗憾、忧惧都退至远远的地方,也许我从来没有像这样发狂地吻过一个人,我根本不去想我怎么会这样。 我只知道他是我失而复得的幸福,是我生命火焰的热烈,是我表达自我的努力是说不出的甜蜜和痛,是永不可企及的古波斯花园里以炼金术重生的绝美的玫瑰。 在他崩溃的时候我也得到了高潮。我把湿漉漉的多汁的手指抽出来,放到嘴边,我嗅到了自己的味道,他咬住我的手指吮吸着,“是甜的,带一点麝香味,像煮了茴香桂皮鸭汤的味道,”他叹了口气,翻转身,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一只手还紧紧地攥着我的手指。 晚上7点半,我和天天坐车来到外滩的和平饭店,在灯光明亮的大堂,我们见到了正焦急等待着的康妮和她的丈夫。 康妮一身盛装打扮,描金的红旗袍,很高的高跟鞋,脸上一丝不苟地画出浓墨山水,雍容的精神劲儿,有五六十年代好莱坞华人女星卢燕的派头。她一见到天天就哭起来,朝天天伸出两只手,却被天天躲避开去,西班牙男人朝她靠近一步,她顺势依在丈夫的胸口不停地拿绢帕擦眼泪。 她即刻恢复了常态,脸上露出微笑,对天天说:“我真的没想到你长得这么瘦又这么好看,我实在,……太高兴了,哦,我来介绍一下,她搀着丈夫的手向我们走近一步,“这是我的先生胡安,”她又扭头对胡安说:“这是天天和CoCo。” 我们相互握了握手,“大家肯定都饿了,去吃晚饭吧,”胡安用一口西班牙口音的英语说。他是典型的西班牙斗牛士的形象,四十多岁的样子,高大、健壮、英俊,一头栗色的鬈发,浅棕色的眼睛,高鼻梁,厚厚的嘴唇下方有一道西方人特有的凹痕,似乎用刀刻出来,使下巴显得格外有力而性感。他与康妮看上去很般配,美女与英雄故事的中年版,似乎康妮还年长了三四岁左右。 我们坐一辆车来到衡山路,一路上大家都没有说话,天天坐在后排我与康妮当中,身体僵硬像块大铅陀一样。 胡安不时地用西班牙语轻叹,大概是说车窗外的城市夜景很美吧,他第一次来中国,在达克斯那个小镇上,只在张艺谋、陈凯歌的电影里见过哀怨的中国女人,穿大褂的中国男人。他娶的中国女人也很少谈论家乡,所以眼前的上海如此摩登艳丽实在与他预料的相差千万里。 从一条小巷子穿进去,在路灯和两边缠满长春藤墙面中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了几幢比邻而置的欧式老洋房。走进亮着灯箱的院子,是一家叫“杨家厨房”的中餐馆,里面布置并不夸张,菜也都是清爽简单的家常菜,我不大清楚才来上海没多久的康妮是如何找到这深巷里的小餐馆,但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吃饭说话的幽静地方。 康妮请我点菜,餐馆老板是个台湾人,他走过来与康妮寒暄,似乎双方竟已很熟识。胡安报了两个生硬的中文单词“凤爪”、“猪肚”,他解释说他不要吃这两样菜,刚到上海时他就尝过,当天晚上就腹泻了。康妮补充说:“还送去华山医院打吊针,也许只是初来乍到水土不服,与凤爪、猪肚不一定有关系。” 天天一直安静地坐在我的旁边,只管抽烟发呆,对我们的谈话似乎不闻不问。他能同意今夜出来一趟见亲生母亲已是很不易了,所以不能一下子又强迫他笑脸相迎或热泪潸然。 这顿饭吃得很缓慢,康妮一直在回忆她做孕妇直至生下天天到天天13岁以前的那段时光,种种细枝末节她仍牢记着,如数家珍般地一一道来,“我怀孕的那段时间,经常坐在床头盯着一张日历看,日历上是个外国小女孩在草地上玩气球的照片,我觉得那个小女孩好看得要命,就总是想我也会生那么好看的一个小孩子,果然后来我在医院里就得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小宝宝,虽然是男孩,但五官十分精致美丽。” 她边说着边凝视着天天,天天目无表情地剥着一只竹节虾虾壳,她用简短的西班牙文对丈夫解释刚才她所说的话,胡安显出赞同的表情,对我说,“他真的很漂亮,有一点点像女孩子。”我不置可否慢慢喝着红酒。 “在天天五六岁的时候,他就能画画了,他画了一幅画叫‘妈妈在沙发上织毛衣’,画得很有趣,地板上的毛线团长着小猫的眼睛,妈妈织毛衣的手有四只。他总问我为什么可以边看电视边打毛衣,手又动得那么快……”康妮的声音低低地,笑声却很响,像是有人在命令她必须这么大声地笑出来似的。 “我只画过爸爸修自行车。”天天冷不丁地插了一句话,我睁大眼睛瞥了他一眼,伸手过去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有点凉,席间陷入一片突如其来的沉默,连胡安也似乎听懂了天天说话的意思,天天的话无形中打破了众人都不愿涉及的一个禁忌,有关他死去的生父的任何事都是微妙而不祥的。 “我还记得天天9岁那年喜欢上了邻居家的一个6岁小女孩,喜欢是喜欢的来……”康妮用上海话继续讲述往事,她脸上摆出自然而嗔怪的表情,任何母亲在回忆儿子小时候轶事野史时都应该有这种表情的,然而她的双眼充满了幽暗的阴郁之情,但她继续说下去,仿佛正面临一场有关大局安危的考验,她不得不凝聚起力量与某种东西对抗。 “他把家里漂亮的小玩意儿,闹钟、花瓶、玻璃球、卡通画、巧克力罐甚至还偷了我的口红和项链一骨脑儿送给了隔壁那小姑娘,真是厉害呀,差点把家都偷空了。”她夸张地做了个手势,又是大声地笑,像是弹一架坏了鼓簧片的钢琴在空气中引起了震动和恐慌。 “我的儿子为了他喜欢的人可以不顾一切,”她低语着,看着我,微微一笑,灯光不太亮,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她眼中的一丝复杂的表情,有妒忌也有爱。 “我们可以回家了吗?”天天打了个哈欠,转脸问我。康妮显得有一丝紧张,“既然你累了,那就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对天天说,然后招手示意结账,又示意丈夫从包里拿点东西出来,是两份用花纸精心包装好的礼物,谢谢,天天淡淡地道了谢,这么些年来,康妮给他的钱与礼物,他只是顺其自然地收下,他对此谈不上爱也谈不上恨,就像每天都要睡觉吃饭一样,他本能在需要这些,仅此而已。我也道了谢。 “我和胡安送你们回家,然后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转转。”胡安用英语说,“我看了一份英文杂志《ShangHaiNow》听说外滩停泊了一艘豪华的奥丽安娜号游船,已开始对游客开放,你们不想一起去看看吗?” “亲爱的,反正机会很多,下次再去吧,天天已经累了。”康妮握住丈夫的手说,“哦”,她似乎猛然想起了什么,“等一下出去的时候,可以顺便看一下我们定下来做餐馆的房子,就在隔壁的院子里。” 月亮很圆很亮地挂在空中,月光下的一切透着淡淡的神秘,淡淡的冷。走进眼前这个亮着一盏圆灯,围着一圈雕花铁栏,铺了淡红地砖的院子,迎面是一幢三层楼高的老洋房,似乎已修葺整理过,整幢建筑依旧显得生气勃勃,而那种经历70年代历史积淀下来的优雅。华美又是从建筑物的房子里透出来的,是历历风尘掩不住的,也是新房所无法摹仿的。房子东、南两面都有石阶迤逦而上,占去那么宽阔开朗的空间,在寸地千金的上海老租界区里显得很奢侈。 几棵百年樟树、梧桐把茂密浓厚的绿阴伸展开来,像裙裾上蕾丝花边一样点缀了这个院子和这幢三层洋房。 洋房的第二层还有一个巨大的露台,在春夏间可以设计成浪漫十足的露天咖啡座。胡安说,到时还可以请穿红裙的西班牙女郎在露台上大跳佛拉明戈舞。可以想象那种热烈浓郁的异国情调。 我们只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没有进到各个房间里去,里面还没有开始装修,也没什么好看的。 灯光和月光交织着落在地上,身上,一瞬间有种恍惚如梦的感觉。出租车把我们送回了住所,康妮和胡安招了招手,然后车子又开动起来。我和天天手拉手,慢慢走上楼道,走进我们房间,坐在沙发上拆开礼物。 一份是送我的,镶宝石的手链,另一份是西班牙画家达利的画册和拉威尔的CD,那分别是天天最喜欢的画家和古典音乐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