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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由心定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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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芬芳的夜
天气越来越凉快,城市变成一大块透明的玻璃,南方的秋天是洁净而明朗的,在人的心里渗进了一层淡淡的爱意。在一个没有意外的下午,我接到马克的电话。当一声带着德国腔的问候在我耳边响起时,跳进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是,“一个高个子的西洋男人来了!”
我们在电话里说着你好你好,天气真够舒服的,柏林这会儿比上海还凉快不过夏天的感觉也是值得怀念的。
电话里谁都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天天在床上闭着眼睛在听我说话,我也知道电话那头的德国人为什么会打电话来。可这样的一种微妙局面就像一块渗了一点大麻的饼干一样,吃一点无所谓,再吃一点也无所谓,吃第三口的时候有一种令人生厌而又使你放纵的东西出现了。我,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骨头发痒的女孩。
最后马克说,“下星期五,在上海展览馆有一出德国前卫艺术展,你和你男朋友想来的话我可以寄请柬。”
“那太好了,谢谢你。”
“OK,下周见。”
天天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我把电视的音量放小,这电视一天有20个小时在开着。最近我们都喜欢开着电视和影碟机上床,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暴力片红色背景下互相抚摸,在乌玛·瑟曼呻吟声和约翰·屈伏塔的枪声里一起入睡。
我点上香烟,坐在沙发上想刚才那个电话。想那个高高的浑身香香的,脸上的笑坏坏的男人。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烦,他居然明目张胆地勾引一个有男友的女孩,而且他知道她和她的男友如水乳交融不可分离。于是一切可能沦落到性游戏的简单地步。
我走到书桌前,像每日作业那样写着小说情节发展的最新一章,我写下了有关马克出现的偶然性和我生命中某些故事的必然性。我的种种预感埋伏在小说里,也随着我永不能回头的脚步一一消解。
晚上,马当娜和阿Dick不请自来,隔着门就能听到马当娜的声音从几层楼梯下传来。他们打着一只迷你小手电,差点忘了我们住几层楼,只好一路叫上来。两个人在暗中都戴着一副小墨镜,走得磕磕绊绊的。
“天啊,怪不得我一直都觉得光线不足,刚才开车的时候还差一点撞上人家自行车。”马当娜一边笑一边取下墨镜,“怎么都忘了还戴着这个啊?”
阿Dick手里提着几罐可乐,啤酒,穿着Esprit黑色毛衫,看上去苍白而漂亮。他们一进来就打破了屋内的安静,天天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本英文杂志,这杂志以提供无数智力游戏出名。天天最爱玩的是算术和填字。
“我们本来想开车随便兜兜,结果兜到这儿来了,就上来了。我包里有张影碟,不过吃不准好不好看。”她对着屋子四周转了转眼睛,“要不要打麻将?四个人刚好一桌。”
“我们没有麻将。”天天赶紧说。
“我车里有啊,”马当娜一斜眼,笑着对阿Dick说,“阿Dick可以去拿的。”
“算了,还是聊天吧。”阿Dick伸出细长的手指,撩撩头发,似乎有点轻微的烦躁。
“不妨碍你写东西吧?”他的脸对着我。
“没事,”我把一张MONO放进唱机,伤感、潮湿、冶丽的女声在法国旧式电影音乐般的背景中慢慢浮现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厨房里摆满了红酒和香肠,渐渐地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感觉,话题在真真假假的传闻和似是而非的评议中绕来绕去。
“这城市真的好小,一拨人全在这圈子里了。”马当娜说,她说的圈子由真伪艺术家、外国人、无业游民、大小演艺明星。时髦产业的私营业主、真假另类、新青年组成。这圈子游移于公众的视线内外,若隐若现,却始终占据了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秘密存在的漂亮小虫子,肚子上能发出蓝色而蛊惑的光。一种能迅速对城市文化和狂欢生活做出感应的光。
“我曾经一连三夜在不同的地方遇见同一些面孔,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
“昨天晚上在Paulaner我碰到马克,他说下个月有个德国画展,”马当娜突然插话,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看她,又看看天天,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打过电话来,说到时会给我们寄请柬。”
“又是老一套,又是一些老面孔啦,”阿Dick说,“大家都是partyanimal,派对动物。”阿Dick说。他喝着酒,迷人的脸越喝越白。
“我不喜欢这些,”天天开始动手往一个烟斗里塞hash,“这圈子里的人比较浮华比较肤浅。有些人到了最后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了。”
“不会吧。”马当娜说。
“上海是座寻欢作乐的城市。”我说。
“这是你的小说主题吗?”阿Dick好奇地问。
“CoCo,念一念你写的东西吧。”天天说,双目发亮地看着我,这是使他倍感安慰和愉快的时刻,写作进入我们的共同生活后它就不再单纯是写作了,它与无法碰触的爱欲有关,与忠贞有关,与我们俩谁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关。
大家显出愉快的表情,一只装着hash的烟斗,几瓶酒和一叠小说稿轮流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
第七章 我们的一天
只有太阳没有树叶,我们一天到晚留在房间里,我们不朝窗户外多看一眼,不打一个呵欠,浴室的洗衣机里塞满了发硬的袜子,不洁的床单,天天向来反对请钟点工或保姆做家务,因为不喜欢陌生人在他的私人空间走来走去,还要碰他的内衣,烟缸或拖鞋,可是我们越来越懒,最好是一日三餐都不用吃了。
“只要一天摄取2790千卡的热量、1214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1094毫克的钙,就行了。”天天说着,晃晃手里抓着的好几瓶药丸,依他的看法,这些绿色,白色、淡黄色现代科技生物制品足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
“为了增加口感,还可以与果汁、酸奶等调和在一起吃。”天天认真地说。
我相信他说的话句句是实话,可那样肯定会吃出神经病的,吃到人厌世。我宁可天天叫小四川的外卖来吃。尽管那又贵又不好吃。
天天像工头一样督促着我写作。他则在另一个房间不停地画画,他画些小豹子,变形的人脸,金鱼缸……渐渐地他从超市买了很多宜而爽内衣裤,用丙烯颜料直接画在上面。吃完饭,我们互相展示作品给对方看,我给他念我的小说片断,其中被我删掉的一段使他哈哈大笑,那是一段“一个女病人与男心理医师的对话”:“我讨厌我丈夫,他像头猪。”
“在床上还是在床下?”
“他没有脑袋,只想乱搞。相信连一只草地上的母羊都不会放过,总有一天我会控制不了自己,我会阉了他,像7年前美国弗吉尼亚州那起着名阉夫案的女主角罗瑞娜(LorenaBobbit)一样。”
“你真的这么想吗?”
“老天,男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在你们眼里女人成了什么?逆来顺受的漂亮玩具吗?看来分析家也解决不了问题,钱花在白痴身上。”
“你说什么?”
“你有真知灼见吗?我可再也受不了愚弄了。”
“如果你觉得我不行,大可请便!出去的时候请顺手关门。”
“哦,我受不了了,都是猪!”她狂叫着跑出去了。
“这样的对话可真够低俗的,一出闹剧。”天天笑着说,“但很好笑。”
我试着把天天画的一件白色T恤穿上身,一只卡通大脸猫,看上去很不错,不少内裤上有月亮、嘴唇、眼睛、太阳、美女的造型画。沙发上足足堆了几十套这样的手工品。
“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卖掉这些作品。”我说。
“你觉得会有人喜欢吗?”
“试试看吧,反正很有意思,卖不掉就送朋友。”
天天怕难为情,不敢去大街上兜售。我们选择去附近的华师大校园。校园里的感觉挺好的,清新、多绿、整洁。总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幻觉,当然这只是幻觉,象牙塔也有对外的窗口,不少学生佩有BP机和手机,在外面打工,特别是不少女大学生从事某种暖昧的职业,她们出售青春和智慧换取物质的快乐。当我还在复旦读书的时候社会形势还没发展得这么快,顶多在相辉堂看一回女大学生模特队在台上搔首弄姿地走一走,而且那时候复旦和大多数高校一样还没有真正设立自己的电子网络。
我们挑了操场边的一条小杂货店林立的路边做生意。正逢吃晚饭时间,学生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也有人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的货物,问价钱。一切都由我来应答,天天始终保持着沉默。
“T恤60,内裤40。”
“太贵啦!”他们说,毫不客气地砍价。我不让步,因为过低的价钱是对天天艺术劳动的不尊重。天色暗了,学生骑着车去教室上夜自习,操场上已没有人打球了。
“我肚子很饿,”天天低声说,“要不算了,回家吧。”
“再等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给他,自己点了一颗烟,“等10分钟看看。”
这时,一个长得像乔治·迈克尔的黑皮肤美男子搂着一个戴眼镜的白人姑娘走过来,“Hello,艺术内衣,非常便宜。”我用英语向他招呼,在羞涩的天天身边我必须得大胆而自信,尽管小时候妈妈让我去面包店买块面包,都会让我紧张,攥钱的小手里全是汗。
“是你们自己画的吗?”白人女孩看着我们的商品微笑起来,“真的很可爱。”她声音圆润动人,眼睛里有种聪明的东西,“是我男朋友画的。”我指指天天。
“他画得很好,有点像莫里迪格阿尼,或者马蒂斯。”女孩说。
天天高兴地看着她,“谢谢你。”他说,然后对我耳语,“便宜点卖给她吧。这女老外挺好的。”我假装没听见,甜蜜地对着这一对黑白留学生情侣笑。
“莫亚,你觉得呢?——我想全买下来。”女孩说着开始拿钱包,叫莫亚的男人黑黑的脸上有种威风凛凛的酋长风范,可能来自于非洲某地区。他体贴地搂着女孩,“我来吧。”他也拿出一叠百元人民币,白人女孩坚持自己付费,临走前她微笑着说,“谢谢,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你们。”
近一千元钱到了手,天天跳起来,抱住我亲了一口,惊奇而兴奋地说,“我居然也能赚钱,以前我不知道。”
“对啊,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只要愿意,你能做成功很多事情的。”我鼓励他。
我们在附近的餐馆吃饭,胃口奇好,甚至还在音响效果低劣的卡拉OK包厢里唱英文情歌。
“亲爱的,如果你迷失了方向,有我在你身边,亲爱的,如果你害怕了受伤了,有我在你身边……”一首老老的苏格兰歌谣。
第八章 离婚的表姐
我的父母都打过电话来,他们终于向我投降了,中国的父母很容易在一份儿女情面前就范。
电话里他们的语气竭力显得温和而不失原则,他们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麻烦,当听说没人做家务时,妈妈甚至愿意过来帮忙。我劝他们,“多关心你们自己,多出去玩玩吧,等爸爸学校放了假,就可以去外地看看风景散散心。”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可能就在中年以后,能看清脚下的路了。也能参透很多道理,我希望他们可以变得没心没肺,别那样牵挂我。这样就能有很多自己的快乐。
在电话里妈妈还告诉我一个消息,表姐朱砂刚刚离了婚,从原先的住所搬出来,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就住在我家里,刚好我那张床也空着。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得也不是很开心,所以最近她的心情不太好,如果我有空,陪陪她,和她聊聊吧。
我微微有些吃惊。朱砂离婚了?
朱砂是个举止端庄的淑女,比我大4岁,从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毕业后,与同班的男同学结了婚,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商行里做事,她一直不喜欢别人以“白领丽人”这个词称呼她,她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彼此的好感。
记得小时候我的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向朱砂学习,她在年纪小小的时候就已崭露头角,手臂上别三条杠,考试成绩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样样都行,她的一张作天真微笑状的照片还被南京路上的上海照相馆天天地贴在玻璃橱窗上,引得不少熟人朋友同学去看。那时我很嫉妒我的这位表姐,有一次过六一节的时候我偷偷把钢笔里的蓝墨水滴在她的白色乔其纱裙子上,结果她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上表演“五朵小花”的时候出尽洋相,一下台她就气哭了。谁也不知道那是我干的,看到她难过的样子一开始我想笑,可后来我也有些难过起来。其实她平时对我蛮好的,教我做算术,分棒棒糖给我吃,过马路时总拉着我的手。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
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
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
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
“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
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
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械中我看到我的表姐在汗涔涔地跑步。
她的身段一直都很好,现在则略微偏瘦。嗨,她扬扬手。
“每天都来这里吗?”我问。
“对,特别是最近。”她边跑边说。
“小心健美过度,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
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脸上都是汗。
“停下来歇歇吧,别晃来晃去了,我看了都头晕。”我说。
她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也开了一瓶。我们坐在一边的台阶上,她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你越来越漂亮,小时候不好看的女孩大了都好看。”她试图说俏皮话。
“有爱情的女孩就好看。”我说,“你跟李明伟到底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居然虐待你。”
她沉默,仿佛不再想提过去的事。然后她慢慢地也很简单地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似乎是和谐而完美的。他们夫妇参加其他类似的白领couple的社交圈,经常有沙龙或派对举办,旅游、度假、聊天、聚餐、看戏,互通有无。她和丈夫都喜欢网球,游泳这样的健身活动,还喜欢同样的歌剧喜欢同样的书。这样的生活无风无浪,有闲但不无聊,有钱但没有多到吓死人,雅皮的生活虽然不够刺激但却是人生安稳优雅的反映。
光滑宜人的生活外表下,却还是有着暗疾。她和丈夫几乎没有什么性生活,起因是新婚夜在初次经验中她痛得尖叫。她和丈夫在婚前都还是纯洁的处子身,他们分别是对方生命中的第一个恋爱对象,也是最后一个,他们的婚姻也因此无可避免地带上一点乏味色彩。
他们不太重视性,渐渐地分房而卧。每天清晨丈夫总是端着做好的早餐来敲她的房门,他吻她,称她是他的“公主”,每次她咳嗽他就给她准备糖浆水,她每个月的痛经一到他也会紧张地出汗,他陪她看老中医,陪她在百货店里逛来逛去,她穿黑色Chanel长裙,他就穿Gucci西装,她说话他就倾听。总而言之,是一对现代白领圈中的典范夫妻,只是对性撇开不谈。
当时有部电影《泰坦尼克号》正风靡一时,他们手拉手去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朱砂,也许是电影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打动了她,宁可不要一个安稳体贴无聊的未婚夫,选择一个激情澎湃的男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哭着用掉了一包纸巾,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而一个近30岁的女人没有爱过是令人悲哀的。
而当天晚上丈夫想留在她的房里,他问她想不想要一个孩子。她摇头,心里很乱,很多想法需要慢慢地整理。没有爱的婚姻再加一个孩子太糟了。丈夫很生气,她也很生气,说不要孩子就是不要。
无名的裂痕出现了。丈夫开始怀疑她有外遇。有一个晚上问她腿上的丝袜为什么左右调过来了。原来早上他就留意带有一点红色指甲油的袜子穿在左边,而现在它在她的右腿。还有一次一个朋友很晚打电话来,她接电话的时候听到另一房间里的话筒也拿起来了,“咯”的一声。
送上门的温情脉脉的早餐早就没有了,近似无赖的是当她忘带钥匙的时候他任她敲一小时的门都不会来开。
“想来真是可怕,就仿佛世界完全变了样,原来你自以为很了解的一个男人居然用这种方式对待你,毕竟生活了5年了啊,从天上到地下,转眼成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可怕,他了解你,会用你最受不了的方式折磨你……这就是男人。”朱砂淡淡地说,眼睛红红的,回忆使她心有余悸。
“可怕。”我点点头,一个温文尔雅、体贴异常的好男人转眼变成折磨女人的邪派高手的确可怕。
“为什么男人总认为一个女人要离开他,就必定是因为有了外遇呢?女人就不能只是因为自己的真实感觉而做选择吗?以为女人一刻也离不开他们?”朱砂认真地问我。
“因为他们只是一群自我陶醉的智商不高的家伙!”我肯定地说,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女权协会的会长。
第九章 谁在敲门
人在敲门,唱机里正在放柴可夫斯基的《睡美人》,音量很响,但我还是听见了敲门声。天天看看我,“是谁啊?”
“不会是马当娜吧。”我说,我们俩没有很多朋友,这是我们的致命弱点,但也是可爱的优点。
我走到门边,从猫耳眼里一瞧,果然是个陌生人。我把门开了一条缝儿,问他找谁。
“如果您有兴趣有时间的话,我愿意向您介绍我们公司新开发的吸尘器。”他的脸上浮上热情洋溢的微笑,用手摸一摸喉结下的领带,仿佛只要我说“愿意”他就会即刻发表一通不会令我失望的演讲。
“这个……”我不知如何是好,粗鲁地打发一个不算难看也不算危险的男人可能是需要厚脸皮的,他能把一身廉价的西服穿得这般整洁干净,就更能说明这个男人的健康人格。不能粗鲁地打击这种自尊。而且我也没事可做。
天天吃惊地看着我把陌生男人领进来,男人落落大方地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打开随身带着的大包,取出一个锃亮的吸尘器,“他要干什么?”天天低声问我。
“让他试试吧,我不好意思回绝。”我低声回答。
“如果试了又不买,更不好意思。”
“可他已经在试了。”我言不由衷地说。
这还是我住到这公寓后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这城市的上门直销浪潮在90年代初作为商品经济新气象盛行一时后,到现在己渐渐平息了。今天这事纯属偶然。
陌生男人大力弯腰,手持吸尘器在地毯上一遍遍地清扫,吸尘器发出不轻的噪音。天天躲到另一个房间去了,“这机器吸附性特别强,甚至可以吸出地毯上的螨虫。”男人大声说。
我吓了一跳,“螨虫?”
他干完后把一堆脏物倒在一张报纸上,我不敢细看,怕发现有虫子在蠕动。
“多少钱?”我问。
“3500元。”他说。
这远远超过我的心理价位,我承认我对商品价格常识的无知。
“但物有所值,等你们添了小孩,这机器的作用就更明显了。它有助于保持家庭卫生。”我沉下了脸,他居然提到“小孩”。
“对不起,我们不想买。”
“可以打八折的,”他坚持不懈,“一年保修,我们是正规的大公司。”
“谢谢,耽误你时间了。”我把门打开,他面不改色地收拾好东西,稳步走出门外,然后一回头,“您有我电话,如果改变主意,可以跟我联系。”
“CoCo,你什么都想试,总是给自己惹麻烦。”天天说。
“什么麻烦?至少他清理了一下地毯。”我吐了一口气,在书桌前坐下来。天天说我“什么都想试”,真不知道他指什么。
敲门声又响起来,我一把拉开门,这次是隔壁的邻居胖阿婆,她手里是一叠积留在楼下信箱里的水电煤电话账单,还有两封信。我记起来我们的信箱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去查看了,反正也没上锁。我向胖阿婆道了谢,她笑呵呵地走了。
这儿的街坊邻居都有种老上海人特有的热心肠。他们似乎都没什么钱,下了岗的主妇精打细算着安排日常生活,厨房的窗外挂着风干的小鱼,腌制的萝卜,不时有煤饼炉子的烟飘过来,穿绿色校服挂红领中的小孩子们玩着永不过时的枪战游戏。而老人们围在小公园的一角下象棋,打“大怪路子”,风不时吹起他们雪白的胡子。日夜交替的时光就在丑陋的工房和破败的马路上空无声无息飞过了,而对于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上海人来说,这种街区是他们最熟悉的带着种怀旧气息,对于年轻一代而言,这则是被排斥的,终将被取代的地方,是毫无希望的下只角,然而在这地方住久了,就能感受到一种朴素的气质,暗暗持续的活力。
那两封信其中之一是从西班牙来的,我把信递给天天,“是你妈来的信。”他正躺在床上,我把信丢在他手边,他拆开来,看了几行说,“她要结婚了……另外还提到了你。”
我好奇地凑过去,“我可以看吗?”他点点头,我跳上床,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把信纸举到我面前。
“我的儿子,最近怎么样?上一封信你提到你现在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你没有仔细说一说她(你的信总是那么简单,让我失望),但我猜想你很爱她,我了解你,你不会随随便便地接近一个人。那样很好吧,你终于有个人做伴了。
……下个月的1号我要结婚了,当然是胡安,我们住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了,相信可以默契地长相厮守下去。这边的中餐馆依旧那么好,令人想不到的,我们正在考虑近期来上海开一家餐馆,那将是一家正宗的西班牙餐馆。我盼望和你相见的那一天。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来西班牙,你对我似乎从不信任,某种不好的东西一直阻隔着我们,但时间过得那么快,10年过去了,你也已经长大了,不管怎样,你是我最心爱的儿子。”
“这么说,你和你母亲可以见面了。”我放下信,“10年里她居然一直没来上海看你,你也没去她那儿看她,真够奇怪的。”我看看他,他脸色不太好。
“所以我不能想象你们母子见面会是怎么样的情形。”
“我不希望她来上海。”天天说着,身体向后一仰,倒在厚厚的枕头上。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空无一物的白色,可以引诱人坠入无尽的虚空里去。
“母亲”这个称呼在天天曾经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里变得蹊跷难辨,分明还带着他父亲意外死亡事件所烙上的阴影。
“我以前的妈妈长得像仙女,头发长长的,说话很温柔,身上总是有一股香气,手指很软很白,会织各种漂亮毛衣……这是我在10年前见到她的样子。后来,她也寄过一些照片给我,我都扔了。”天天眼睛对着天花板说。
“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呢?”我对那个远在西班牙的女人充满了好奇。
“我不认识照片上的人。”他在床上转了个身,背对着我。一种厌烦的情绪影响了他。他宁可用寄信或寄卡片的方式与她联系,不能想象有朝一日她会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那样不行,如果那样,他的某种受控着的精神防线就完蛋了,世上有千万对母子,像他们这样的不多,有一道关横在他们之间,本能的血缘之亲和温情克服不了那种猜忌,爱恨交织的这一场战争会一直延续到无法预知的故事尾声。
另一封信则是由马克寄给我的,信封里装了两张请柬和他的简短附言,“那次派对上你给我很深的印象,希望可以再次见到你。”
我对天天扬了扬请柬,“去看画展吧,那个德国人马克果然不食言。”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吧。”天天闭上眼睛,看上去并不高兴。
“咦,你一向很喜欢看展览的。”我置疑道。这是实情,他经常背着相机去看各类艺术展,画展、影展、书展、雕塑展、家具展、书法展、花展、汽车展,以及各种工业器械展,在一大堆令人吃惊的作品中流连忘返,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展览参观狂。那是他窥视外部世界真面目的窗口,按精神分析师吴大维的说法,一个幽闭症患者又往往是一个偷窥爱好者。
“我不想去。”天天突然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眼睛,用一种抑制不住的讥讽说,“那个德国人总是对着别人的女朋友献殷勤吗?”
“哦,你这么认为吗?”我反唇相讥,这种情形真是少有,天天的眼睛一多疑就变得像蜗牛一样冰冷,让人不适,眼白多眼黑少。而我还报以粗鲁的态度可能缘于内心的虚弱,仿佛身上的某处暗疮让敏感的天天一下搔到了。
天天紧闭上嘴,一语不发地走进另一个房间。他的背影仿佛对我说,“别拿我当傻瓜看待,你们跳了一夜的贴面舞,接下来他又跟着我们走进过这房间。”我也闭上了嘴,一言不发。
TOP Posted: 07-26 13:45 #6樓 引用 | 點評
行由心定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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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把我带回你的家
那一天,我独自去了画展。刘海粟美术馆里人头攒动,在灯光下各种人气蓊蓊郁郁,可以嗅得出有富人有穷人,有病人有健康的人,有艺术家有小混混,有中国人有洋人。
在一幅名为“U形转变”的画前我看到了马克,他顶着一头金发,高高地站在我面前,“嗨,CoCo!”他把一只手放在我背上,做法国式亲吻,意大利式拥抱,看起来蛮高兴的,“你男朋友没来吗?”
我笑着摇摇头,然后我装出专心看画的样子。
他一直站在我身边,在我沿着画廊走动的时候形影不离,浑身散发异国的香味。在他随随便便的姿态里有一种让我不安的东西,似乎是种猎人面对心爱的猎物时不一般的矜持。我的大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眼前的一幅幅画突然成为一堆打乱的颜料和随意显动的线条。
人流在慢慢蠕动,我们被挤在一起,他的手不知在什么时候起就抓住了我的腰。
突然两张熟悉的面孔跳进我的眼帘,那儿,就在左边第三幅画前鹤立鸡群地站着马当娜与阿Dick,他们衣着漂亮惹眼,戴着窄框时装眼镜,一头靓发总是乱乱的,但乱得总是有章有法。我吓了一跳,连忙钻在人群里朝另一个方向走。马克照旧不安好心地紧跟不舍,那只放在我腰上的手像火钳一样烫而危险。
那对性感情侣无意中的出现,陡然刺激了我犯错的欲望。是的,也许从一开始我就准备好犯错了吧。
“我看到马当娜和她男朋友了,”马克说着,脸上浮上暖昧但迷人的笑。
“我也看到了,所以,我们要逃走。”我明明白白地把那层意思说出来了。话音刚落,他就一伸手攫住我,几乎像银行抢劫犯那样不由分说,把我飞快地拎出美术馆,一把放进他的福特车里。然后在受虐的快乐中,我的脑子就变得不顶用了。
此时此刻我只要还有最后一丝控制力,我就该从他身边走开,从这辆锃亮气派的别克车里逃走,那么就不会有以后发生的一切了。可我一点也不谨慎,我也一点不想要谨慎,我长到25岁,从来就不想要那种什么都不去惹的安全。
“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伟大的达利好像说过这话。
在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向我一点点俯下身来的时候,我注意到这个巨大的房间里此刻飘荡着的空气是黛青色的,宽敞寂静,充满陌生人和陌生家具的气味。
他吻我的嘴唇,突然抬起头笑了,“要不要喝点酒?”我孩子气地用力点点头,我的身体凉凉的,嘴唇也是冰的,可能喝点酒有好处。喝了酒就变成热女人了。
我看着他赤裸着身体下床,走向一只亮晶晶的酒柜。他拿出一瓶朗姆酒,分别倒在两只杯子里。
酒柜旁边是一架唱机,他往里面塞了一张唱片,我听到的音乐声居然是中国评弹,一个不知名的女声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我听不清楚那种温软的苏州唱词,但感觉很特别。
他走过来,“你喜欢评弹?”我没话找话。他点点头,把酒递给我,“那是最适合做爱的神秘音乐。”我喝着酒,咳嗽了几声。他拍着我的背,嘴角挂着淡郁而迷人的笑容。
再一次的亲吻,舒缓而长久,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做爱之前的亲吻也可以这般舒服、稳定、不急不躁,它使随后的欲望变得更加撩人起来。他身上的那无数金色的小细毛像太阳射出的亿万道微光一样,热烈而亲呢地啃啮着我的全身。他用蘸着酒的舌尖挑逗我的乳头,然后慢慢向下……酒精凉丝丝的感觉和他温热的舌混在一起,使我要昏厥,能感觉到一股股汁液从子宫里流出来,然后他就进入了,大得吓人的器官使我觉得微微的胀痛,“不行,”我叫起来,“不行。”
他丝毫不加怜悯,一刻不停。痛意陡然之间转为沉迷,我睁大眼睛,半爱半恨地看着他,白而不刺眼带着阳光色的裸体刺激着我,我想象他穿上纳粹的制服、长靴和皮大衣会是什么样子,那双日耳曼人的蓝眼睛里该有怎样的冷酷和兽性,这种想象有效地激励着我肉体的兴奋。
“每个女人都崇拜法西斯分子,脸上挂着长靴,野蛮的,野蛮的心,长在野兽身上,像你……”把头伸进烤箱自杀的席尔维亚·普拉斯这样写道。闭上眼睛听他的呻吟,一两句含混的德语,这些曾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声音击中了我子宫最敏感的地方,我想我要死了,他可以一直干下去,然后一阵被占领被虐待的高潮伴随着我的尖叫到来了。
他躺在我的旁边,脑袋枕着我的几缕头发,我们用床单里着裸体抽烟,烟雾适时地填补了眼前的空白,也可以趁机不说话。有的时候人们没有一点点发声音的欲望。只是为了陷入一种无声的屏障里去,那令人安慰。
“你好吗?”他的声音像从烟雾升起来,淡淡的,轻轻的,他从背后搂住我,我们相叠着侧卧,像两把相亲相爱的银匙,闪着冷冷的金属的光。他的一双大手就放在我的乳房上。
“我要回去了,”我无力地说。他吻着我的耳后。
“好的,我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好了。”我的语气虚弱但不容置疑。
坐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我被严重的沮丧感笼罩住了,激情和高潮已经过去,电影结束后观众纷纷离场听到的只是一片椅垫翻转的扑扑声和脚步声、咳嗽声,屏幕上的人物故事音乐统统消失了,天天的脸在我脑子里左移右晃怎么也不能静止下来。
我穿得很快,对身边的男人看都不看一眼,所有男人在穿衣服的时候总比脱衣服的时候丑陋。相信很多女性会有同感。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这种想法暂时起了作用,我振作精神大步走出这座漂亮得使人无所适从的公寓。坐进出租车里,他隔着车玻璃对我示意,他会给我打电话的。我模糊地笑了笑,“谁知道呢?”车子逃也似的开离了他。
我的包里没有带镜子,我只好对着窗玻璃看,看到自己的只是一张五官不清的幻影般的脸。我想我见到天天说的第一句话该是什么呢。
“画展不错,碰到不少熟人,当然马克也在……”女人天生会说谎,尤其当她们周旋于几个男人中间时,越是复杂的场合越显机智,从会说话开始她们就会说假话了。小时候我曾在打破家里一只名贵古董花瓶后说,那是家里的猫打破的。
可我不习惯对着天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说谎。但不说谎又怎么行呢?
我走在昏暗的楼道上,楼道上一股葱油和烤肉的味道,邻居们已在准备晚餐了,我开了门,拧亮灯,出乎意料的是,天天不在屋里,桌上也没有任何留言的纸条。
我在沙发上坐了会儿,看着里在瘦长双腿上的黑色紧身裤,左边的膝盖上粘着一根短短的金色鬃发,是马克的,它在灯光下闪着淡色的光,我想着马克的脑袋沿着我的胸慢慢移下去的情形……把那根头发用烟头烫化了,成为极小的一撮灰,接着一股无法遏制的倦意像潮汐席卷过地球表面那样凶狠地席卷了我,我变得无忧无虑无知无觉了,身体放平在沙发上,把双手放在胸前,像祈祷的修女或是安详的死人那样,很快就睡着了。
第十一章 我要成功
富于古典情怀的小说家总是这样写道:“此生只愿长眠不愿醒”,而不停息的梦,又是精神分析家从枕头底下发掘出来的另一个世界。当妈妈每天清晨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给我摆好早餐,递给我书包的时候,我的早熟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一堆梦的泡沫,从小我就是个爱做梦的小孩子。现在的生活最令我感到解放的一点是,我可以爱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有时被邻居家的争吵声或过大的电视机音量或骤响的电话铃惊醒后,我还可以把头蒙进被子里,继续那暂停的梦境。有时你可以继续梦中的异国旅游,当然有时我再也回不到原先的梦中,无法继续与一个陌生男子谈情说爱,那时我会懊恼地想哭。
我和天天共同的生活一开始就有点像梦,我喜欢的那种纯色调的直觉性的、没有孤独感的梦。
德国人马克可能是种类似争吵声、电话铃等可以惊扰我的梦的东西。当然就算没有遇见马克,我可能也会遇见其他可以引诱我的人。我和天天的生活充满了太多小小的无法由我们自身来弥合的缝隙,一定会有外力会趁机介入。而我,可能真的不是好女孩。
那天,我在半夜醒来,发现天天已经回来了,他坐在我一边的沙发上,神情专注地看着我的脸,还有一只猫,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猫也在盯着我看。在那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自己。我一下子坐起来,猫从天天手里掉下来,很快穿过地板到了卧室门外。
“你去哪儿了?”我问天天。这似乎有点先发制人,他应该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回了一趟奶奶家,奶奶留我吃晚饭。”天天轻声说,“我好久没去看她了,她家母猫新产了一窝仔,她送了我一只小猫,它叫线团。”他的脸上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摸摸我的脸颊,我的下巴,我细细的脖颈。那只手有点冷,但很轻柔。
我睁大眼睛,突然有种预感,他想掐死我。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况且他也没有这个力气。为此我觉得一种异常的歉疚使我张张嘴,想说出发生过的一切。天天却用吻堵住了我的嘴。他的舌头微苦,迷醉如雨后植物般的气息弥漫了整整一房间,然后又是那双手,雪崩似的滑过我的每一寸皮肤,这种爱使我精疲力尽,我觉得他已经知道发生的一切了,他的手指能从我的肌肤上检查得出来。那上面粘着陌生人的体液和微粒,而他的感觉一触即发,灵敏得像个疯子。
“也许我应该去看医生。”他沉默半晌,开口说。
“什么?”我伤心地看着他,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一切肯定非我所愿。此刻这个屋子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别人,在那种气氛里他或我都没法逃脱。
“我爱你。”我抱着他,闭上眼睛,这句话太像电影对白,即使在伤心的时候说出来也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闭着眼睛,脑子里有很多暗影在晃,像蜡烛照出来的影子。然后一堆火花猛然爆发出来,是我的小说,惟有它可以像火花一样激励我,并使我肉体存在的理由趋于完美。
写作,抽烟,哗哗哗的音乐,不太缺钱(我的银行户头上还有一笔钱足以撑到这部小说完成,事实上我和天天的日常开支都混着用,他钱多就多付一点),一句话也不用说,默默地坐上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一口气写完十几面厚的稿纸,我觉得生活的每一道缝隙都填满了人生之意义,脸上的每一道小皱纹都物有所值。
我在爱上小说里的“自己”,因为在小说里我比现实生活中更聪明更能看穿世间万物、爱欲情仇、斗转星移的内涵。而一些梦想的种子也悄悄地埋进了字里行间,只等阳光一照耀即能发芽,炼金术般的工作意味着去芜存精,将消极、空洞的现实冶炼成有本质的有意义的艺术,这样的艺术还可以冶炼成一件超级商品,出售给所有愿意在上海花园里寻欢作乐,在世纪末的逆光里醉生梦死的脸蛋漂亮、身体开放、思想前卫的年轻一代。是他们,这些无形地藏匿在城市各角落的新人类,将对我的小说喝彩或扔臭鸡蛋,他们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所有年轻而想标新立异的小说家理想的盟友。
我以前的小说编辑邓给我打来电话,她是位40出头的中年女士,丈夫在日本留学,独自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女儿生活。她身上集中了上海中年女性的特点,神经质的白皙,总在头上盘发髻,穿船形皮鞋和棉纤混合的筒裙,爱打听各种消息,爱在一年四季吃冰淇淋。
我在她帮助下出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所遭受到的际遇是奇特的,人们都在窃窃议论那本怪诞大胆的书,关于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双性恋的传闻不胫而走,发生过大学生在书店把我的书顺手牵羊的事件,也有男士通过编辑的手转寄给我色情照片和信,他们希望知道小说中的主人公与我本人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希望可以约一个时间在衡山路上的西贡餐厅装扮成我笔下的风流人物与我共迸晚餐,或者开着一辆白色“时代超人”与我兜风,车至杨浦大桥时我们可以在车内做爱,总之一切发生得像一宗丑闻,沸沸扬扬令人始料不及。但言归正传,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赚到多少钱,第一版的几千册书售完后就不见第二版出来,问邓,她说出版社近期运作有点问题,等过一段时间再说吧。一直等到现在。
当时我的男友叶千则说,你写的东西少儿不宜,太过了,所以那书就玩完了。这书玩完后我与他的短暂交往也告终了。
他是个吊儿郎当的不良青年,任某一大型广告公司文案制作,我在采访他们公司的英国老板时与他认识,他看上去聪明、尖刻、不太有热情,但不知是什么东西使他决定在一面之交后追我,那时我还处在矮个子前男友带来的恐男症中,我宁可在一堆女人里面寻找友谊。
但他十分有耐心地与我周旋着,在听我说完前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后,他站起身来,说“你瞧我挺高,心眼不坏,想法也很简单,我只是想深入认识一下你,仅此而已。”
当天晚上,他就成功地对我做了一次深入而全面的认识,从乳房到脚趾,从喘息到尖叫,从一滴小水珠到整个欲望的大海。
他的身体颀长优美,他的蛋蛋温暖干净,含在嘴里的时候可以领略到性爱赋予对方的无条件信任感,他的阴茎旋转抽升的感觉像带着小鸟的翅膀,他以一种简单明了的性爱方式治疗了我的灰色记忆,恢复了我对待性的正常态度,甚至他仔细耐心地教我如何分别阴蒂性高潮与阴道性高潮(曾经有一本书告诫说前者是坏的,神经质的,后者是好的,成熟的),有好几次他总是让我同时获得这两种高潮。
最后他让我相信,我是个比许多女人都幸福的女人。因为据资料统计,约百分之七十的中国女人在性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百分之十的女人一辈子一次高潮也没有。这是一个让人惊讶不已的数字,也是推动每个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之一。老弗洛伊德在100年前就说,力必多无处发泄时,它就会转变为各种社会政治行为、战争、阴谋、运动等等。
与叶千相处的几个月里正逢我的小说出版,我的精神处于浮躁、兴奋难捺的状态,叶千和他带来的性,正是针对这种状态应运而生的。尽管这样的性经历难以避免地带着某种失落某种空洞,女人的天性中总不自觉地把性与精神之爱联系得更紧一点。随着小说集《蝴蝶的尖叫》以第一版告终,我的口袋里又听不到几个铜板作响(我原先希望这本书会带给我一笔钱财),我们也风平浪静地分了手,不吵不闹,不伤感也不亢迸,总之非常科学非常无害地分手。
天天是与我以前有过的男人都不同的类型,他是一个泡在福尔马林药水里的胎儿,他的复活依赖于一种毫无杂质的爱情,他的最终死亡也与爱情脱不了干系,他不能给我完整的性爱,我也做不到守身如玉。一切都是不可捉摸的,我的爱可能更多地来自于自身被需要的程度,他需要我多少,我的爱应该有多少。天天如氧气如水般需要着我的存在,我们的爱情就是一种最奇形怪状的结晶,一切来自于偶然,一切来自于笼罩在命运上的被压抑着的细微的气氛。
初秋季节,空气里带着丝烟草或汽油般干爽的味道。
我的编辑在电话里问我,“手头这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
“还好,”我说,“可能我会需要一个经纪人。”
“什么样的?”她好奇地问。
“可以帮助我实现梦想的,同时防止像上一本小说集那样不讨好的结局出现。”我说。
“说说看,你有什么想法。”
“我的梦想是年轻、时髦、聪明又有野心的女人的梦想,我的新书为这样的女人而写,还应该有个巡回全国的新书宣传派对,我穿着黑色露背装,戴着夸张的面具,地板上铺满我的书的碎片,人们踩在这些碎片上疯狂跳舞。”
“天哪,”她笑起来,“你够疯狂的。”
“它可以实现。”我说,对她的笑不以为然,臭不可闻的文坛就像金庸笔下的武林,有正道与邪道之分,而不少正道人士就爱做道貌岸然,口诛笔伐的事情。
“去实现它只是需要金钱和智慧。”
“好吧,”她说,“有一些作家在上海开笔会,其中有个稍长你几岁的女孩子,嫁了个着名评论家后总是渴望从丈夫掉在地板上的头发中寻找灵感,非常有意思。你也许可以和他们见一见面,这有好处。”她说了新乐路上的一家餐馆,她也会在那儿。
我问天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见那些作家,他装作没听见我的话。他对作家有根深蒂固的坏印象。
我为挑选什么样的衣服踌躇了半天,衣橱里的衣服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一种混淆性别,宽大,低色调,穿上像幅中世纪的油画,另一种则是紧身的带着股狐气的小衣服,穿上后像“007”系列片里的猫女郎。我扔了枚硬币,选了后者。涂紫色唇膏和紫色眼影,配上豹纹手袋,西方60年代的嬉皮复古装束,正在上海某些场所兴起。
出租车带着我晕头转向地在街道上兜来兜去,开车的司机是个刚上班没几天的新手,一不留神又兜回了老地方,而我基本上是个路盲,一点方向感都没有,只会尖叫,我们两人一路上把对方弄得神经兮兮的。看着计价器上的数目一下下往上跳,我威胁说,“我要投诉,”司机不说话,“因为你在损害顾客的权益。”我加重语气。
“好吧好吧,大不了我不收你的钱。”
“哎,就在这儿停吧。”我及时地叫了一声,车窗外掠过一片熟悉的灯光和大玻璃窗,玻璃后面有不少黄头发攒动,“对了,我在这儿下车。”我临时改了主意,既然车子怎么也开不到新乐路上的餐馆,我只好放弃和作家们的聚会。在Kenny的阴阳吧(Y·Y)寻点开心吧。
阴阳吧分为上下两层,穿过长长的楼梯下去,位于地下室的跳舞场正呈现一种快活的气氛,酒精、口水、香水、人民币、肾上腺激素的气味就这样飘来飘去,百老汇式的轻喜剧气氛,我看到我喜欢的DJ香港人ChristopheLee正在叼台上,他也看到了我,冲我做了个鬼脸,音乐是House和Trip’Hop,都是酷毙的工业舞曲,如暗火狂烧,钝刀割肉,越跳越高兴,越跳越爽,直跳到人间蒸发,直到大脑小脑一起震颠的地步才是最高境界。
周围有不少金发洋人,也有不少露着小蛮腰以一头东方瑰宝似的黑发作为招揽卖点的中国女人,她们脸上都有种婊子似自我推销的表情,而事实上她们中相当一部分是各类跨国公司的白领,大部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良家妇女,有些还留过洋,有私家车,做着某个外资公司的首席代表(简称“首代”),是上海800万女性中的佼佼者,可跳起舞来脸上都是统统暖昧的样子,真不知道她们脑子里在想什么。
当然也有一部分就是专做跨国皮肉生意的娼妓,她们一般都蓄着惊人的长发(以供洋鬼子压在身下性趣勃发之余惊叹东方女人的神奇毛发),一般会说基本的英语(如“onehundredforhandjob,twohundredsforblowjob,threehundredsforquickie,fivehundredsforonenight.”),喜欢对着目标以性感的慢镜头舔嘴唇(可以拍成一部热门电影,叫《中国嘴唇》,专门描述洋人在上海成千家酒吧的艳遇,艳遇从舔嘴唇开始,各种各样的嘴唇,丰肥薄瘦,黑嘴唇、银嘴唇、红嘴唇、紫嘴唇、涂劣质唇膏的、涂兰寇、CD唇膏的……由上海众风月女性主演的《中国嘴唇》将超过由巩俐和杰米利·艾伦斯主演的好莱坞大片《中国盒子》)。
我跳起舞来就幻觉连篇,灵感如泉涌,这是身体过度解放的结果。我觉得应该有一个贴身女秘书拿着笔记本电脑随时随地跟着我,尤其在工业舞曲里跳舞的时候,她应该记下我所有的幻觉,那远比我坐在书桌前写棒一千倍,多两千万倍。
我已经记不清身处何地,空气里有股大麻烟(或雪茄烟)的味道,这股味道在我大脑皮层右下方某部位找到了感觉回映区,我想我已用跳舞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我跳得像个伊斯兰后宫里的一个最受宠的妃子,也像蛇发女妖美杜莎。男人们总在一瞬间渴望与一个妖女性交然后被妖女吃掉,世上就有一种雄蝎子,永远被它们的性伴侣在交媾以后消灭。
我看到我肚脐眼上的那枚银环在灯光魅影中急速闪灵,像开在我身体上的一枚小毒花,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我赤裸的腰,我不知道这是谁,但我不是很在乎,当我微笑着转头,看到了马克那一张轮廓动人的脸。他居然也在这里。
他俯下脸来贴着我的脸,在音乐里对我呼出热呼呼的气,他肯定喝过一种叫“James’Bon”的马丁尼酒,他的声音很低,但我还是听清他在说他想要我,就在此时此地。我昏头昏脑地看着他,“这里?……现……在?”
我们在二楼不太干净的女用洗手间里挤作一团,音乐己隔得远了,我的体温渐渐降低,我还是睁不太开眼睛,但我挡住马克的手,“我们在这里做什么?”我用梦游般的声音问他。
“在做爱。”他用了一个恰如其分的词,脸上并没有任何轻佻的东西,相反我觉得他的蓝眼睛一点都不冷漠,那儿泛着像圣桑《天鹅》那样的柔波,即使在这样一个有异味的洗手间里,你永远不会理解纯粹的情欲何以会激起如此这般的亲密无间!
“我觉得这样糟透了,像犯罪,更像……受刑……”我喃喃地说。
“警察找不到这儿的,相信我,这一切都是完美的。”他的措词像一个急于求欢的骗子,把我顶在紫色的墙上,撩起裙子,利索地褪下CK内裤,团一团,一把塞在他屁股后面的口袋里,然后他力大无比地举着我,二话不说,就准确地戳进来,我没有其他的感觉,只是觉得像坐在一只热呼呼而危险的消防栓上。
“Youbastard!”我控制不住地说粗话,“快放我下来,这样不行,我像一只墙上的母猴标本。”
他狂热而沉默地注视着我,我们换了姿势,他坐在抽水马桶上,我坐在他身上,取女位姿势,并且自己来掌握性敏感方向。有人在敲门,而厕所里一对变态男女还没完事。
高潮还是在恐惧与不适中降临了,又一次完美的高潮,尽管姿势很别扭,尽管在这么个有些臭的洗手间。他推开我,拉一下水阀,随着旋转的水一堆秽物很快消失了。
我哭起来,这一切不可解释,我越来越对自己丧失了信心,我突然觉得自己比楼下那些职业娼妓还不如。至少她们还有一份敬业精神和一份从容,而我别别扭扭,人格分裂得可怕,更可恨的是我还会不停地思考、写作。我不能面对洗手间那一面幽暗的镜子中自己的脸,什么东西在我体内再次流失了,一个空洞。
马克抱住我,“原谅我”,他不停地说“Sorry,Sorry”,把我像死婴一样搂在怀里,这更令人难受。
我一把推开他,从他屁股口袋里拿出内裤穿上,整理了一下裙子,“你并没有强奸我,没有人可以强奸我的,你不要老是说Sorry、Sorry,那很不礼貌的。”我冲他低低地吼了一声,“我哭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死了,哭一哭就会舒服点,你知不知道?”
“不,你一点都不难看。”马克的脸上满是德国人特有的严肃表情。
我笑起来,“不是,我的意思是终有一天我会死得很难看。因为,我是坏女孩,上帝不喜欢坏女孩,虽然我自己很喜欢自己。”
我说着,又哭起来。
“不,不,我的蜜糖,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真的,CoCo,我越来越喜欢你。”他的眼睛里无限温柔,在厕所灯光下无限温柔又变成无限哀愁,我们紧紧抱在一起,欲念再次浮出来。
开始有人在敲门,看来是哪位女士忍无可忍了。我吓坏了,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镇定地吻我,门外的脚步声走远了,我轻轻推开他,“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我们还会不小心碰到,上海很小的,你知道。”
我们从洗手间迅速地走出来,“我要走了。”我说着,朝门外走,他执意要开车我送回去,我执意不肯。
“好吧,”他对一辆出租车招招手,从钱包里取出一张钱放到司机手上。我没有阻止他这样做,我坐上车子,隔着窗对他轻轻说,“我还是不太舒服,有罪恶感。”
“那是因为我们做爱的地点不对,它事后会来影响你的情绪。”他伸脸过来吻了我一下,我们都没提到天天,自欺欺人地不去提。
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有个家庭主妇在向“相伴到黎明”的热线主持人倾诉心声,丈夫有外遇,但她不想离婚,她希望另一个女人会自动消失,她不知道怎样夺回丈夫的心。我和司机都默不作声,城市人习惯于心不在焉地听着别人的隐私故事,没有同情心也爱莫能助。车子开上高架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灯火海洋,如此灿烂,如此惊人。我想象着这一刻遍布上海各角落的灯火阑珊处有多少故事在发生着,有多少喧嚣,动荡和厮杀,有多少难以想象的空虚、纵情,欢爱。
天天还没睡,他和小猫线团依偎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个拍纸簿,给他那远在西班牙的母亲写一封长长的信。我在他身边坐下,线团跑开了,他猛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怀疑他又嗅到了一丝陌生男人的气味。要知道马克身上还有股淡淡的狐臭,我一直很享受这股淡淡的动物味道。
但天天清冷如寒水似的眼睛使我受不了,我神经质地站起来,向浴室走去。他低下头继续写信。
热水哗哗放着,水蒸气慢慢地在浴室惟一一面大镜子上凝结,看不见自己的脸了。我吐了口气,没人,一缸冒着烟的热水,放松下来,有什么麻烦来临的时候我就把自己藏入一缸热水中,水那么热,一大把头发像黑色睡莲一般浮在水上,能回忆起来的都是一些快乐的事,优美的事。
我回忆小时候总是偷偷溜上外婆家的阁楼,阁楼上有一把坏掉的老式皮转椅,一个四角包铜的红木大箱子,箱子上堆满了灰尘,打开箱子,里面有几只用蓝瓷烧出“Salt”字样的瓷瓶,一些做旗袍剩余下来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古怪而无用的小玩意儿。我总是坐在破皮椅上一个人玩那些小玩意儿,天色在小小的老虎窗外一点点黯淡下去。
“倪可,”外婆在叫我,我假装没听见,又一声,“倪可,我知道你在哪儿,”然后看到外婆胖胖的身影从楼梯上升上来。我飞快地把箱子关上了,可我的手脏了,衣服也脏了。外婆生气地说,“不要再爬来爬去玩了,这些东西你要喜欢我就送你做嫁妆吧。”可是后来因为市政府造地铁,那幢由法国人建于1931年的老楼动迁,大家都乱哄哄地搬了家,所以小时候玩过的宝贝都不见了。
我伸了伸脚,想起小时候往事总像隔了老远看前生前世。除了那种温柔之情,什么都像假的。这时,浴室的门被推开,天天走进来,他的眼睛红红的,走到浴缸旁边蹲下来。
“信写完了吗?”我轻声问。
“写完了,”天天说,他沉默地注视着我的眼睛,“我让她打消来上海开餐馆的念头,我去奶奶家时也说了这件事,奶奶说她来得正好,要找她算一笔账……我也不想让她来,宁可就这样一个人混下去,直到死的那一天……”他的声音极其阴郁,当他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的眼泪流下来。
“CoCo,无论怎样,你都不要对我说谎。”他凝视着我的双眼,一把无形的凿子凿开了心脏上的一层粉红色薄膜,一股浓重的令人惧怕的寂静像血液一样渗透了四周,然而越是相爱无望,越是把你藏匿进一个深深的谎言,沉沉的梦里。
“我爱你。”我一把抱住他,闭上眼睛,我们的眼泪掉迸浴缸里,浴缸的水越来越烫,颜色越来越深,最后像烧沸的血浆一样吞噬了哽咽和悸动。从这一夜起,我就发誓永远不会让他知道马克其人其事的存在。一丁点儿都不能,我不想让他死在我手上,死在我的艳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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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草地派对
下午,秋天的太阳照耀街道和人群,留下一抹抹轻而淡的影子,树木上已萌生秋意,一片片叶子像渐渐发黄的昆虫标本挂在树上。风吹在人脸上,一阵凉意。
一些事件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迭二连三地发生,使你注意不到季节变得如此快,时间过得如此容易。
天天真的去了一家生殖健康医疗中心,第一天我陪着他一起去。
走进那幢楼的感觉不太好,空气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压抑人的身体,走廊、招贴画、医生的脸都干净得过分。看病的医生戴着大眼镜,目无表情,他一边询问着天天有关问题,一边在病历卡上重重地写着什么。
“第一次遗精什么时候?早上会有自然勃起吗?平时看那种书或看那种电影会有反应吗?成功的性交一次都没有吗?——我指的是能顺利插入并持续三分钟以上时间,平时身体还有什么异常反应?”
天天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的额头满是细细的汗珠,说话都很难说完整,我想此刻只要我伸手拉起他他就会飞快地跑出这个房间。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到天天被领进旁边的治疗室,他看上去很糟糕,随时会昏倒似的。在他走进门的时候他突然用一种充满惊惧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用手捂住半边脸,这对他来说太残酷了。
漫长的等待,治疗室的门开了,医生先走了出来,接着是天天,他低着头,没看我一眼。医生在诊断书上刷刷地写着,他对天天说,“你的生殖系统很正常,调整心理才是关键。”他建议天天参加一个医院的精神治疗小组,外加一些药物辅助治疗。
天天的日常生活突然地多了一项内容,每周去一趟生殖健康医疗中心,每次在那儿呆上几小时。也许使他迷恋的并不是治疗本身,而是那儿有一群与他类似的难言之隐的受害者。大家坐成一圈轮流发言,在一种默契中交换各自的痛苦,生活的压力,按照我的朋友心理医师吴大维的说法,集体受难的气氛有助于排遣个体的内心焦虑。
但很快地,天天对医疗中心和那个小组感到厌倦了。他与小组其中的成员一个叫李乐的年轻人产生了友谊,不时会邀请他参加我们这个圈子的活动。
秋天适宜于在户外聚会,我们在兴国宾馆搞了一个草地派对。周末下午的太阳懒洋洋地照在身上,风把附近的一个小医院的来苏水味带过来,让鼻子有点痒痒的,四周的景色很美,植物和建筑参差映衬着,暖烘烘的秋色。
格子布摊在草地上,一些看上去诱人的食物摆在上面,朋友们像棋子般散落在四周,或躺或坐,像马奈的名画《草地上的午餐》,那些洋溢中世纪中产阶级情调的生活场景一直是我好奇而向往的。再则过多的室内生活也太闷了,思考、写作、沉默、梦境、想象都可以让人濒临发疯,科学家毫无人性的实验证明了把一个人单独关在封闭的屋子里四天就足以使之像失控的弹子蹦出窗台。人要发疯是容易的。我父亲在最近写给我的明信片上(他正和母亲在杭州旅游)写着一句:“女儿啊,多去户外走走,草地和新鲜空气才是生活对一个人最珍贵的馈赠。”他现在都用一些类似格言警句之类的东西与我做交流与沟通。
李乐也来了,穿脏兮兮的式样新潮的衣服,他是个瘦小的长着一双大眼留着光头的男孩子,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说诸如“我操,Shit”之类粗话,并且老爱神经质地捏鼻尖,把鼻尖捏得又红又尖。我不喜欢他。据说他从10岁开始就追逐比他年长的女性,11岁被小学同班同学的妈妈诱好,过早地失了童贞,此后他跟五十多个妈妈阿姨辈或姐姐辈的女性有过床第之欢,一年前他与别人的妻子在床上被双双捉住,被那丈夫痛打一顿并被剪掉了他引以为傲的一头长发,受此惊吓后他就阳痿了。
他是个知青子女,父母都不在上海,没人管也没人关心。现在在南京路上一家Adidas专卖店做营业员,平时在一个地下室练习打鼓,有一个自己组建的松散的摇滚乐队,摇滚暂时替代了性抚慰着他年轻的身心。使天天对他产生好感的不仅在于他那种奇怪的生活态度(放纵、柔弱、天真、我行我素),还在于他也爱看书,爱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
朱砂也应我的邀请来参加这个草地派对,还带给我一件礼物,一瓶资生堂爽肤水,她说是刚从香港出差回来带来的,这一瓶东西那儿比上海便宜l00m块。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可她身上那种端庄体贴的女人味一点也没变,看上去已从离婚的阴影中恢复了。
“听姑妈说,你又开始写小说了?”她吸着一盒果汁,微笑着看着我。太阳光淡淡地照在她身上,她身上有一种春草般的自然芬芳。
“噢,对了,”她掏出一张名片给我,“这是我现在上班的新公司。”
我接过来一看,愣了愣,这不是马克所在的那家投资顾问公司吗?
“对,我又在写小说了,希望是本畅销书,这样我就有钱去欧洲旅行了。”我说。
“你男朋友呢?你们还是每天共处一室吗?我不能想象这种生活,你们当中没有一个想出去工作吗?这样不太好的,使人变得不那么健康。”朱砂用一种温柔的口气说。
“我们经常出去散步,有时去酒吧喝喝酒,跳跳舞。”我说,心里还在想着如果我去欧洲旅行的话,天天肯定也愿意同行的,出门旅行不仅是时空迁移,也会对人的心理生理造成某等程度的影响。我幻想着在法国某个小镇的某个旅店里可以与天天做爱(在那些地方他就可以),然后是德国的汽车旅馆、维也纳废弃的小教堂,罗马15世纪的角斗场、地中海的一只快艇上……故事会一点点延续下去,只要有爱有欲,在森林、湖泊和天空回旋的就是自由和爱的舞蹈。
我走到天天身边,坐下,吻他,他中断了与李乐的谈话,对我报以微笑。
“玩飞碟吧。”我说。
“好。”他站起来,阳光下的他显得特别年轻,像中学生那样,剃着短短的黑头发,黑色带条纹的棉质衣衫,他的眼睛清澈动人。
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一种新鲜的激情重新刺激着全身,我觉得心在怦怦跳,他又笑起来,飞碟飞来飞去,像一只小小的UFO,它飞到朱砂的脚边。朱砂微笑着递给天天,她正跟阿Dick坐在一起聊天,看上去谈得很愉快。
马当娜与宾馆里的朋友谈完事也过来了,和我们一起玩飞碟,卡丁车高手老五和女友西西正在赤着背边晒日光浴边下飞行棋,他们都戴着墨镜,白白的后背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论怎样都算是般般配配的一对。
一群人正热热闹闹地在草地上自娱自乐,突然一个外国老太太神情威严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和马当娜走过去,其他人照样玩。
“对不起,我想请你们离开这里。”她用一口美式英语说,舌头卷得老大的。
“为什么?”我用英语问。
“哦,”她耸耸肩,“我和我的丈夫就住在对面的楼房里,”她用手一指,我看到草地另一边用低矮的围墙隔开的一幢漂亮的法式三层楼房,高耸着美丽而无用的烟囱,还有彩色玻璃窗,两个用雕花栏杆围成的爬着藤蔓的阳台,“我们总是在阳台上看这片草地。”
“那又怎么了?”我的英语很不礼貌。我也不想表现得礼貌,这个美国老太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是你们破坏了这一片草地的宁静,你们太闹太乱了。”她眉头不皱一下地说,蓝眼珠里有股冷漠而不容违抗的神情,她有一头与我外婆相似的银发,一样的皱纹,可我实在不觉得她慈祥可亲。我用中文低声跟马当娜通报老太的意思。
“什么?”她居然想赶我们?马当娜一听就来劲了,显然这种无理要求使她兴奋,她正是遇强不弱的那种人,喜欢挑战和争斗。
“告诉她,这块草地并不属于她,所以她无权提出这个要求。”我把这意思跟老太说了。
老太笑起来,神情仿佛在说“粗鲁的中国女人”。马当娜点上一支烟,“我们不会走的,您老人家回去歇着吧。”
老太似乎明白她的话,依旧用不温不火的英语说,“我的先生是美菱银行总裁,我们租下了那整座房子就是看中了这块草地,我们年纪都大了,需要好的空气和干净的环境,在上海这个城市找块像样的草地可不容易。”
我点点头,“是不容易,所以我们也来这儿放松一下。”老太微笑着问我,“你也租房了吗?”我点头。
“租金多少?”她问,我笑着说,“这是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我们的租金一个月25,000美金,”她一字一句地说,“这个价钱与这片草地有关,你们中国人也懂好环境可以卖大价钱,所以我请你们能尽早离开这儿。”她微笑着,但口气很强硬。的确这个价钱吓了我们一跳,不知她和她那总裁老头来头到底有多大,与这家宾馆的老板又有没有什么私谊,马当娜不愧是江湖老手,她淡淡一笑,“OK,”她说,“我们会离开,seeyoulater。”
一路上大家讲起以前法租界上的一块牌子的故事,那块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现在各大跨国公司金融巨头大财阀又卷土重来,无疑那股强劲的经济冲力又会带来心理上的优越和文化霸权,于是这些新新人类第一次切肤体会到民族自尊心,在这个下午认真地思考起生活中的另外一些东西。
晚上,马克给我打电话时,天天正在浴室。我低声说,“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这不好。”
他表示同意,“但怎么与你联系?”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给你打电话。”
“你可以装电子信箱。”他认真地建议我。
“好的。”我说,然后又忍不住把下午发生的事讲给他听,“如果你住在那幢房里,你会不会赶我们走?”我严肃地问,这几乎是个外交考验,有关民族自尊心。
“当然不会,”他说,“那样我就可以一直盯着你看了。”
第十三章 12月离开
12月,残忍的季节,没有丁香开在百年深深的庭院里,没有美女裸舞着舞过衡山路Takashi的“Legarconchimis”花园石阶和描彩游廊,没有鸽子,没有狂喜,没有爵士乐里蓝色的阴影。
冬雨在阴郁地飘着,舌尖上有股微苦的味道,空气里的潮湿会让人发烂,烂到心里去,上海的冬天就像一个女人来的例假又湿又令人厌恶。
天天决定出门旅行,每年这个时候他总是要离开上海一段日子,他受不了这种又冷又湿的天气,连偶尔的太阳光也是灰色的,照在身上会发毛,“我要逃走一段时间,”他说,“去哪儿?”南方,太阳厉害一点的地方,天空蓝一点的地方。比如说海口。
“想一个人去吗?”他点点头。
“好吧,要照顾好自己,你有IC卡,可以随时打电话回来。我会留在屋子里继续写小说。”
永远无法完成这部小说的念头让我害怕,而天天走后我能享有更隐秘的空间,身体上的空间感。我不知道天天是否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选择出门旅行是否也想暂时脱避一下我们日日相处所带来的某种危险,他具有胜常人百倍的敏感,有时,那种不能解释的感情把两个人纠缠得太紧,到使人不能自由呼吸并失去创造力的时候,也许也是出门旅行的时候。
更何况马克像赘生物一样从我们感情生活最薄弱的一环生长出来,不能轻易摘除,它存在的理由即是我身体某个地方有病毒发作,这种病毒就叫“情欲”。
在很多人眼里,情欲与爱情不能混为一谈,在很多思想解放了的女人眼里,找一个倾心相爱的人和一个能给她性高潮的男人是私人生活最完美的格局。她们会说:爱与欲分开并不与追求纯洁人生的态度抵触,一天一天消耗着你生命的日常生活引导着女人的直觉与意愿,她们寻找任何一种能使她们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方式。她们把打开生活秘密的钥匙放在枕头底下,她们比50年前的女性多了自由,比30年前的女性多了美貌,比10年前的女性多了不同类别的性高潮。
电话里预约的大众公司出租车就停在楼下,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天天的行李箱,一条Tedlapidus牌香烟(似乎只有上海某些专柜才能买到),吉列剃须刀、漱口水,七条白色内裤七双黑色袜子,一个Discman,狄兰·托马斯诗选,达利日记,《希区柯克故事集》,夹着我们一张合影的相框,另一只包里还装着他坚持要带着的猫咪线团,然后我们撑着雨伞一起坐上车子,因为带着猫他放弃了坐飞机而要睡着火车卧铺去海口了。
雨打在出租车挡风玻璃上,街道上灰蒙蒙的,商店和行人在雨中像涸散的一堆颜料,有种失真的线条。天天一直用手指划着窗玻璃上的水汽,划出奇形怪状的符号。出租车上的收音机放着甜腻腻的流行曲,三十好几的任贤齐还在扮淘气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车子离火车站越来越近,我的心有一股说不出的忐忑,天天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要分开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会突然地发现另一个不在枕边,也不会有人敲浴室的门,嚷着要一起洗澡,不用准备两份食物,洗两个人的衣服,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猜忌、眼泪,不用听到彼此的梦话了。
火车站广场上依然有不少外地民工在雨中徘徊,我提醒天天,放好身份证、牡丹卡、IC卡、车票。乘电梯上二层楼候车厅,已经开始检票了,天天冲我挥挥手,右肩背着装线团的袋袋,左肩提行李箱随人流涌向一扇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坐巴士到了美美百货那儿的时候,我跳下来。这一段淮海路有种平民化的洋气,可以见到成群时髦的小孩子。华亭路一直是年轻孩子领会时尚走向、接收最尖端流行信息的一条街,这条街如此之小,但上海人见缝插针善于利用方寸之地的本性就体现出来,满眼都是迷人而廉价的衣服还有皮包、鞋帽、手工艺品、玩具,这条被写进境外旅客游上海指导手册上的街紧跟着国外时尚,并且价格便宜了一大截。有次我在上海展览中心的“香港博览会”上看到一只标价250元的缀珠丝面手袋,下午在华亭路上看到同样的手袋,讨价150元。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就来这条路逛一圈恶买一气,买上一大堆漂亮得轻飘飘的东西回去,大部分衣服只穿过一两次,因为这些都是在狂暴心情下买来的,式样无一不夸张、色情,只适合独自一人在屋里照着镜子扮玛丽莲·梦露给自己看,自娱自乐。
在华亭路上有不少飞女烂仔打扮的中外青少年,一队日本男孩子穿着溜冰鞋,像蝴蝶标本一样展示他们的溜冰技巧和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头发。一个上海女孩嘴唇黑黑地走在嘴唇银灰的同伴旁,她们在吃“珍宝果”牌棒棒糖(大小孩子们人手举一根棒棒糖,一度成为上海的时尚形象的一部分),总担心她们会因为吃下太多廉价的荧光唇膏而中毒死去,当然目前还没有一宗正式的报道说是本市有哪位小女生因为吃口红而吃死自己的。
人群中走来一队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男人,其中的一个向我热情地招手,我想他肯定在向我身后的人招手吧,继续不理不睬地走。他还在招手,并且叫我的名字,我惊讶地盯着他看。
“我是蜘蛛呀。”我想今天是不是愚人节,这蜘蛛在我印象中是个有犯罪冲动的智商高得可怕的社会青年,这些日子不见他不是做电脑黑客抢了银行就是继续在白天半死不活地打着小工,到了晚上就守着电脑在网上神魂颠倒。
但眼前这个年轻男人架一副白领男性都喜欢的无框眼镜,牙齿很白,笑得挺健康,“要死了,你居然认不出我。”蜘蛛的口头禅就是“要死了”。
于是我笑起来,“看上去你挺漂亮的。”我说。
“你也挺漂亮的。”他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戏谑的表情,一举一动都有分寸。
路边的真锅咖啡店。我们对面而坐,咖啡的香香起来可以让人慢性地中毒。所以很多人都上了瘾来咖啡店闲坐一下午,即使一辈子的五分之一的时间丢在了咖啡店,只要有种脱离了工作重负的假象就好。还有不闹的音乐,长着舞男式脸蛋的侍者,我们聊到了绿蒂咖啡馆。
“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蜘蛛说,“可惜当时身在其中并不觉得享受,心里只想着打工赚钱。”
“还有怎么撬保险柜。”我揶揄他说。
“要死了,这事可不能再提,我现在从良了。”他笑起来,他递给我的名片上写着金苹果电脑公司,是一家由他和几个大学同学一起投钱搞起来的小公司,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网络安装兼卖电脑,现在刚刚有起色。
“估计到年底会有可观的利润,”他赚钱的欲望还是膨胀着,只是多了些沉着。
“对了,那个媚儿怎么样了?还有联系吗?”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网上女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咖啡、看电影、打网球。”
“谢天谢地,我以前的预感有误,这个媚儿好像和你蛮合得来的。会不会跟她结婚?”
“噢不,媚儿在网上是个女孩,在生活中却是个男人。”他连忙纠正我的说法。我一脸惊奇的表情,又说,“当然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他笑起来,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网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对,他一直想做变性手术,当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觉得他善良,热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第十四章 情人的眼睛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Mark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onthe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着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着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然后再送你回去。”
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头靠在马克的肩上,嗅着来自北欧大地的花香和淡淡的狐臭,这种异国的性感体味也许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车子经过银河宾馆放下吕安德,向我的住所开去。我顺从地伏在他怀里,他沉默着,窗外成片的街区和路灯掠过,我想我至今还不清楚在他眼里的我是什么样的角色,但没关系,他不会为我离婚不会为我破产,我也没有向他献出所有的光所有的热,生活就是这样,在力必多的释放和男女权力的转移中消磨掉日日年年的。
车子开到了我的住所,我承认我有些伤感,喝酒以后总是容易伤感的。他跟我一起下车,上楼,我没有说“不”。他开始脱我的衣服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拎起话筒,天天的声音。
他的声音遥远而清晰,话筒不时有静电的滋滋声和猫叫声,他说他住在靠近海边的一家旅店里,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房价和食物都很便宜,一天的花销不会超过200块,去药浴桑拿房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他说小猫线团也很好,明天他打算去海滨游泳。
我想不出跟他说什么话,马克把我抱起来放在桌上电话边上,我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着他的肩,他的脑袋拱在我的肚子上,他的舌头隔着内裤舔我的阴部,弄得我酥痒无比,浑身无力。我尽量把声音放得自然些,问天天那儿的气温有多高,女孩穿什么样的裙子,有没有去过椰树林,没有什么人打他坏主意吧,人们看上去若无其事的,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坏心眼——要看好钱物哦。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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