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由心定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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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有一个梦 我是这样一个人,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 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入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 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 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 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 “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 “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 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 “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 “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 “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 “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 “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 “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 “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 “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 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入店里行窃的假象。 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 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 “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 “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 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 “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 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 “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 “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 “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 “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 “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 “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 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 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 “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 “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 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 “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 “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 “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 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 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 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 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 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 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 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 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 “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 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 相爱愈深,肉体愈痛。 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 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有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 第四章 引诱者 马当娜邀请我们参加一个叫做“重回霞飞路”的怀旧派对,地点选择在位于淮海路与雁荡交叉口的大厦顶楼。30年代的霞飞路如今的淮海路,一向是海上旧梦的象征,在世纪末的后殖民情调里它和那些充斥着旗袍、月份牌、黄包车、爵士乐的岁月重又变得令人瞩目起来,像打在上海怀旧之心里的一个蝴蝶结。 那天天天的精神并不好,但他还是陪我去了那里。我说过,很多场合我们俩连体婴儿一样,彼此互为影子。 我们身穿预先做好的旗袍和长衫,走进大楼电梯。似乎有个声音在说,“请等一下。”天天用手扳住正在闭合的电梯门,我看见一个高个子的西方男人大踏步地走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CK香水味。 淡得发紫的灯光暗暗地照在我们头上,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站在我两旁,指示灯依次显示爬升的楼层数,在寂静无语中一瞬间有种失重感。于是,我瞥见了高个子的男人脸上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神情,一种成熟的花花公子式的招牌。 电梯门开的时候,一股声浪夹杂着烟草和体味迎面扑来,高个子男人用微笑示意,请我先走。我和天天穿过一块用泡沫塑料做成的霞飞路路标牌,撩起重重的丝绒幔帘,一转眼一个在昔日靡靡之音里舞动的艳妆海洋呈现在眼前。 马当娜神采飞扬的脸像一种会发光的海底生物,带着一千伏的光芒走向我们。 “我的宝贝,你们终于来了,噢,God,Mark,你好吗?”她对着我们身后的高个男人做了个媚态,“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从柏林来的Madk,这是天天和CoCo,我的好朋友,CoCo还是个作家。” 马克礼貌地伸出手来,“你好。”他的手有很重的汗毛,温暖干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天天已经自顾自地坐到一张柔软的沙发上抽烟,一双眼睛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 马当娜称赞着我的黑缎旗袍,旗袍的胸襟上是一朵美得霸道的牡丹刺绣,这是在苏州的丝厂订做的。她又称赞马克身上的一袭古董西服很酷,这是一件从上海某资本家遗少的手里高价买来的小领口三粒扣西服,局部的色泽已经黯败,但这黯败里凭空藏着昔日贵族气。 几个男女走过来,马当娜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阿Dick,这是老五和西西。” 叫阿Dick的长发男孩子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8岁的样子,但却是上海小有名气的前卫画家,卡通人物也画得不错。当初马当娜就是被他送的一叠卡通漫画所打动的。他的天赋他的脏话他的孩子气混在一起,就足以能激发像马当娜那样女人的母性和热情。老五是玩卡丁车高手,他和穿西服扎领带反串男角的女友西西看上去蛮般配的,一对怪模怪样的小兔子。马克的目光在隐隐地向我这边扫来,他仿佛考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问我,“要不要跳舞?”我看看角落里的沙发,天天低着头在动手卷一个小烟卷,手边的塑料袋里装着几盎司hash,在他出现幽闭症前兆的时候他总会抽这些东西。 我叹了口气,“我们跳舞吧。”我说。 唱机的胶木唱片吱吱嘎嘎地放出金嗓子周璇的《四季歌》,于沙哑失真中居然还唱得人心颤悠悠的。马克仿佛对此情此景很是受用,微闭着眼睛,我看见天天也闭上眼睛,蜷缩在宽大的沙发里,喝红酒吸hash总让人犯困,我确信他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往往在人声嘈杂,幻影交错的场合,他更容易入睡。 “你在走神。”马克突然用德语腔很重的英文说。 “是吗?”我茫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暗中闪闪发亮,像潜伏在灌木丛里的动物的眼睛,我惊诧于这双眼睛给我的奇异感觉。他浑身上下收拾得笔挺整洁,头发也上了足够的发蜡,总之看着像一把崭新的雨伞那样。所以那双不太老实的眼睛仿佛成了全身中心,所有的能量从那儿一泻而出。是的,白种人的眼睛。 “我在看我的男朋友,”我说。 “他好像睡着了。”他微微一笑。 我被他的笑激起了好奇心,“很funny吗?”我问。 “你是完美主义者吗?”他转而问。 “不知道,我不是百分之百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问?” “是你跳舞时的感觉告诉我的。”他说,看起来是个敏感自信的人。我浮上一个略带讥讽的笑。 音乐换成爵士,我们跳起狐步舞。四周是一片天鹅绒、丝绸、印花布,阴丹士林布交织成的复古之迷天迷地,渐渐地旋转成一种轻飘飘的快乐。 等到曲终人散时,我发现那只沙发是空的,天天不见了,马当娜也不见了,问老五,老五说马当娜刚和阿Dick离开,而天天刚才还在沙发上。 紧接着马克从洗手间出来向我们报告一个不算太坏的消息,天天倒在小便池边上,没有呕吐也没有流血,他好像在上厕所时突然睡着的,马克帮助我把天天弄到了楼下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 马克说:“我送你们吧,你一个人不行的。”我看看昏睡不醒的天天,他很瘦,可一昏迷就重得像头小象。 出租车在凌晨二点的街头飞驰,窗外是高楼、橱窗、霓虹、广告牌、一两个步履踉跄的行人,彻夜无眠的城市里总有什么在秘密地发生着,总有什么人会秘密地出现,一阵阵酒精味还有淡而坚定的CK香水味时不时飘进我的胸腔,我的大脑空空如也,身边的男人一个失去知觉,另一个静默无声,虽然没有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人行道上发粘的影子,和昏暗中陌生男人闪闪烁烁的注视。 车很快到了我的住所,马克和我合力抱着天天上了楼梯,到了屋里。天天躺到床上,我为他盖上一床毯子,马克指着写字台说:“这是你工作的桌子吗?” 我点点头,“对,我不会用电脑,事实上有人说会让人得皮肤病,也有人说电脑使人变得厌世,有洁癖,不想出门,不管怎么说……”我突然发现马克向我走过来,面带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笑容,“很高兴能认识你,我想以后能再见到你。”他用法国式亲吻轻轻亲着我两边的脸颊,然后道声晚安走了。 我手里留着他的名片,上面写着他的公司地址电话,那是一家位于华山路上的德资跨国投资顾问公司。 第五章 不可靠的男人 我对高个子的男人产生的好感,一小部分来自于虚荣(我个子不高,凑巧的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女人玛格丽特·杜拉斯和可可·夏奈尔也都是矮个女人),一大部分则来自于我对以前曾有过的某个矮个男人的极度恶感。 那个男人身高不足5英尺半,长相平平,架一副劣质眼镜,是个伪基督教徒(以后的事实证明他更是一个邪教徒,摩尼教或太阳教之类的邪教徒)。 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 草地像厚厚的舌苔一样隔着裙子舔我的屁股和大腿,痒酥酥的。轻风拂面,他像被咒语迷惑住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至灿烂涅磐,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灵(可能我一辈子迷恋的男人首先是些渊博多学、才情勃发、胸有千千壑的人,我不能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能说出10个成语。5个哲学典故,3个音乐家的男人谈恋爱),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 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性欲超人,喜欢在我身上验证黄色录像所提供的种种成人表演姿势,幻想坐在幽暗一角的沙发里偷窥我被一个没文化的木匠或管道工强奸。连我们坐高速公路上的巴士去拜访他父母时也不放过,他会一把拉开拉链,抓住我的手放在那里,他那东西就像流油的蜡烛一样遮人耳目地藏在一大份报纸后,兴奋难捺,一切都让人感到悲哀,失望透顶,甚至发出好莱坞最成功的小电影“BoogieNight”那样的恐怖之音。 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连去报亭买份报纸都要说成是去找一个朋友喝茶),捞钱小丑(他居然大段大段抄袭别人文章写成一本洋洋大着在深圳出版),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想象的毛毛雨迷住了我的眼睛,我收回了我那被羞辱的感情,迅速离开他。 “你不能就这样走!”他站在单身宿舍门口冲我的背影嚷嚷着。 “因为你让我恶心。”我回敬他,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冰。对世上的男人不能轻信,妈妈们总在女儿第一次出门约会前教诲着女儿们,可在小女孩子的耳朵里变成唠叨絮语,只有一个女人真正用成熟的眼光去看待男人这另一半世界时,她才会看清楚自己所在的一个位置,看清摆在眼前的生活脉络。 他往我的宿舍打电话,门卫房的宁波阿姨一遍遍地在扬声器里叫我的名字,“倪可,电话,电话,倪可”。后来我在父母家度过的每个周末成了噩梦的另一部分,他不停地往我父母家打电话,不找到我就绝不言败,甚至半夜3点都会响起恶作剧般的电话铃声,直到改掉电话号码。母亲在那一段时间对我彻底失望,她不想看我,连一眼也不想看,在她眼里我招惹到如此一个渣滓全拜自己所赐。我交友不慎,良莠不分,总而言之看错男友是身为女人最大的耻辱。 我的前男友最疯狂的举动是在学校里在马路上在地铁站跟踪我,出乎人意地对着人群叫一声我的名字。他戴一副蹩脚墨镜,脸上横肉暴起,在我猛一扭头的时候会迅速躲到旁边的树后或商店里,做三流动作片里的替身演员实在再合适不过。 那段时期我盼望有个穿警服的男人搂着我走路,警察是我那一刻最心仪渴望的男性角色,我的心跳声声像“SOS”。到杂志社上班后不久我终于借助记者所有的关系网,找了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朋友,再通过区派出所,向我的前男友提出警告,他还没疯到与国家机器对抗。这事很快就过去了。 事后我去拜访一个在青年中心做心理医生的朋友吴大维。 “从此不再找矮个子男人了。”我坐在一把似乎有催眠作用的椅子上说,“他们连我的门也别想进我已经受够了。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女孩,至少对我妈妈而言,她总是那么容易受刺激,我除了叫她伤心再没给她别的什么。” 他告诉我,我身上的女性气质与作家气质之间的冲突注定使我经常地陷入混乱,而艺术家多半有不轻的虚弱、依赖、矛盾、天真、受虐狂、自恋狂以及恋母情结等倾向。我的前男友正巧迎合了我身上诸多分裂气质,从依赖到受虐到自恋,而对母亲怀有的赎罪感将是我一生的情感主题之一。 “对于一个人的身高,”大维清清嗓子,“我觉得身高的确会对人尤其是男人成年后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小个子男人往往会有比常人激烈的表现,比如他们更发奋地读书。更努力地赚钱,更渴望击败对手,另外他们更喜欢追漂亮女人,以求某种雄性证明。辛·潘(Sean·Penn)个子很矮是不是?但他却是好莱坞最伟大的演员之一,也是麦当娜曾经最爱的男人。尽管他总是把那位全球第一性感明星像只火鸡一样绑在椅子上尽情施虐。诸如此类的男士可以举出很多,他们令人难忘之极。” 他坐在这间光线过分柔和的房间里思绪万千,因为经常对着病人充当上帝代言人般的角色,使他的脸看上去不甚真实。他的身体在皮椅上转来转去,不时放一两个闷屁,在室内不良的空气里,几盆巴西铁和龟背竹正长得郁郁葱葱,终年不败。 “好吧,”我说,“当然一个人的爱情不能以身高来衡量,但不管怎样我想忘了这些。人一生有很多遗忘,对于我来说,经历得越不快的事就越能忘得快。” “所以你会成为不错的作家。作家用文字埋葬过去。”大维和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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